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省司法厅将陆续整理推送全省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交流展现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中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年初以来,省司法厅为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13个市(地)确定的18个乡镇、8个街道同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了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统筹安排部署
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工作进行统筹部署,明确试点安排,落实具体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定期听取汇报,指导推进相关工作。各市(地)政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具体谋划落实,召开会议,制发通知或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推进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齐齐哈尔市司法局采取视频调度、电话回访、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强跟进指导。大庆市林甸县四合乡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由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组长,乡政法委员担任副组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采取一周一推进、一月一调度、一季一亮牌的“红黄牌”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步步压实责任,按计划稳步推进工作。鸡西、七台河试点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黑河市北安市通北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精准赋权评估
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省司法厅会同省营商环境局召集省直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在我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上开发了赋权事项评估意见提交功能,印发了《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赋权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两次培训,全力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评估工作。经过层层评估,39项行政执法事项中,因法律法规废止、修改,删除3项;因执法事项专业性强、未达到赋权效果,收回5项;保留31项,其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对3项赋权事项的设定实施依据进行了修改。
强化建章立制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试点单位在执法事项、执法流程、人员管理、规范指引、工作机制等方面制定制度规范,打造上下协同、高效联动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哈尔滨市松北区印发了《哈尔滨新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推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制定了《甘南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试行)》,加强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争议处理,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大庆市林甸县四合乡制定《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试行)》《林甸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制度(试行)》《林甸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试行)》等制度规范。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和区司法局联合建立常态化交流会商和案件移送机制。双鸭山市编发《双鸭山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单位执法场所建设工作指引》,饶河县印发《关于饶河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农场管委会与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办法》。伊春市伊美区建立了《案件移送制度》《案件协调协作制度》《行政执法会商制度》,朝阳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20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七台河试点乡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黑河市北安市通北镇建立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编制《古驿镇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度汇编》,并依托少数民族聚居、古驿路旅游等实际情况,推行“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
夯实基础保障
各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齐工作人员,配强执法装备,加强经费保障,为高效开展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佳木斯市桦南县土龙山镇建立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1个,配备执法车辆1台、执法记录仪2台,执法人员每人配备夏季、春秋、冬季制服各一套。大庆市龙凤镇配备3名行政编制人员专职从事综合执法工作,3名行政编制和4名事业人员从事兼职工作,配备电脑4台,执法记录仪6台,打印机2台,执法夏季服装10套。绥化市望奎县协调办公室2间,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打印机1台。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北极镇配备专用办公室1间、5台执法记录仪、统一执法服装,申请追加执法经费预算4万元,塔河县古驿镇为综合执法队配备专用办公室1间、公务用车1辆、执法记录仪2台,申请执法装备和服装经费14万余元。
抓好培训教育
各地采取业务培训、现场执法培训、案卷评议、制作口袋工具书等传统模式,提供规范指导,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创新建立“导师制”,由执法等部门选派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一线执法人员或法制审核人员,在日常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以“伴随式”方式发挥“传、帮、带”作用,不断强化乡镇综合执法队的行政检查、案件办理等工作实践,促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提质增效。哈尔滨市松北区司法局邀请市法院、哈尔滨理工大学专家授课,组织开展了5期法治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印发了典型案例和学习要点。齐齐哈尔市、伊春市、绥化市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导师制,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全过程业务指导。牡丹江市、齐齐哈尔市组织下放职权的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现场模拟执法教学活动。鸡西市鸡东县、鸡冠区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分别在相关领域选定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定期深入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团,建立“漠河市乡镇执法导师微信群”在线解答问题,编印《漠河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知识手册》口袋工具书;古驿镇选取优秀案卷制作了2册行政处罚卷宗和9册行政检查卷宗供执法人员学习,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
规范执法检查
各试点单位有序推进执法检查工作,着重对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城管、违建、安全、环保、旅游等领域进行检查,获得良好效果。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幸福街道结合街道承接的工作共开展专项行动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清理乱堆乱放问题17起。牡丹江市桦林镇配合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4次。大庆市林甸县四合乡共开展粪污排放行政检查15次,行政处罚案件1宗,处罚金额1万元;萨尔图区绿园街道开展涉及城市管理、餐厨垃圾处理、噪声、物业管理等执法检查80次;龙凤区龙凤镇开展应急管理类、城市管理类、生态类执法检查20余次,查出隐患问题19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伊春市铁力市双丰镇对餐饮、商超等重点领域、行业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执法和各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对集镇农贸市场周边、主次街道等存在的车辆乱停乱放、商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开展专项行动30余次。七台河市宏伟镇安全部门在哈洽会期间对商铺燃气安全等问题进行检查,在环境保护、市场秩序等领域,通过尝试性执法有效制止了一系列违法行为;长兴乡开展水利、林业行政检查20余次;万宝河镇完成违法占地行政处罚案件1件。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北极镇将乡镇行政执法与冰雪旅游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最北地域特色,创新实践北极旅游“4+1”执法体系(北极旅游巡回法庭、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旅游警察大队、北极镇综合执法队和市监局北极分局),与驻北极镇的市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采用“说理式”“普法式”执法方式开展日常检查16次。
完善执法监督
试点单位通过完善监督规范、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自检自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司法局制发《甘南县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信息共享制度》《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与检察院联合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合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大庆市林甸县四合乡特设监督员1名,由乡政法委员担任;龙凤区龙凤镇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新型监管机制,增强执法时效性,提升执法效能。鸡西市鸡冠区、鸡东县分别制发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引》,指导监督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七台河市建立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制定执法监督案件办理流程图及法规制度汇编。绥化市望奎县与12345热线建立合作机制,定期牵头会商研判,畅通与执法单位的沟通与争议化解。
注重科技赋能
佳木斯市桦南县土龙山镇整合现有的综合治理、雪亮工程、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综合执法信息指挥平台,有效降低了基层行政管理成本,并将60余个行业热线和部门咨询电话进行整合,统一纳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延伸拓展到乡镇、村屯,形成了“一条热线受理、即时派遣、限时办理、结果反馈、综合评价”的便民服务体系。
来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编辑|王琦
校对|金琳琳
审核|王乐移 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