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2025年第一期
(2021)赣0802执1964号
本院在执行肖辉诉谢淑琴、王小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肖辉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法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小龙 男
1988年7月21日生 汉族
住吉安市吉州区
吉州大道30号穗华18栋
公民身份号码
36242219880721****
被执行人:谢淑琴 女
1989年6月20日生 汉族
住吉安市吉州区
吉州大道30号穗华18栋
公民身份号码
36242219890620****
凡向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提供上述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除外),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申请人实际到账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悬赏期限为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人民法院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刘法官
0796-8326251
来源:吉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