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财政部部长蓝部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如下重要信息:
1、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2、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财政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细则,推动加快落地。 3、隐性债务置换工作,马上启动。4、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上述4条内容,不仅对经济基本面构成利好,对楼市也都是利好,它意味着,新一轮楼市大礼包即将送达。重点看一下第一条,“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在之前10月12日举办的国新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部长就有过相关表态: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结合二者来看,很大概率是:未来会有两波针对房地产的减税降费。第一波,就是“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带来的减税降费;除此之外还有第二波,具体是什么没有透露。近些年,国家为了控制房价,对豪宅或改善型住宅有一系列抑制政策,比如把面积、单价或者容积率超标的住宅,定义为“非普通住宅”,从开发环节到交易环节,征收更高的税。以北京为例,根据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标准,北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环至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三项条件。由此带来一个怪现象,在大城市核心区,如果单价很高,即便住在容积率高达6倍的小区里,房子只有70平方米,也“被豪宅”了,交易税费要高很多。这在当时,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要支持刚性居住需求。但现在形势不同,“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是大势所趋和全民所向,而这一政策也将带来2大明显的利好:一是利于改善置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其实也就是变相支持改善住宅消费、高端豪宅消费,既能减轻这一部分人的购房成本,也能通过高端市场的回暖带动整体楼市回暖。二是开发商也能省下一大笔税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则没有优惠。值得注意的是,接下来要出台的“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很可能还不止于此。因为在10月12日国新办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部长的表述里还有一句很关键的话——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就是说,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之后,还有进一步的减税降费政策。①契税不再分首套、二套,不再区分90㎡以下还是90㎡以上,统一优惠至1%;②二手市场取消增值税,不满2年免征增值税。当然这一消息并非官方口径,真实性还有待核实。但可以肯定的是,近期大概率还会有好消息要传来,至于具体的减税降费政策是什么,还得等到官方正式公布后,才能见分晓。关于第二条,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这其实是发债、“印钞”给房地产行业,让行业获得回血。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发债收购存量商品房和回收存量闲置土地,获益的是房企,让房企拿回现金,避免资金链断裂,也避免无底线降价。
此外,专项债还可以用来“新增土地储备”,这其实就是为货币化棚改找到了一个资金支撑点。与此同时,“专项债可以用来新增土地储备”,也意味着减少住房存量,创造必须短期内兑现的购房需求(房票使用期限比较短)。最近,财政部宣布了12万亿的化债方案,包括新增6万亿地方债额度,以及此前的5年每年8000亿,还有可以续作的2万亿棚改债。
这些钱将在未来几年陆续抵达地方政府手中,以“特殊再融资债券”方式筹集的资金,已经发放到一些企业手中,解决了一大批地方政府拖欠代建企业资金的问题。第四条,是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估计会发行1万亿左右的国债,向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六大行注资,增加他们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收购兼并中小银行的能力,发放房地产等贷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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