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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携手多部门,共同打造
道路交通安全文化纪录片《长安阡陌说》
《长安阡陌说·顺城巷》第一集
——“靠右行”与规则
·第一集·
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每一座古城都镌刻着文明的印记,而长安这座千年古都,更是以其独特的魅力,见证了华夏文明的辉煌与变迁。
早在西周时期,在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在途人员安全通行、合法通行方面,就草创了一套硬性的法令与措施。最基本的,凡国人要迁徙或出外旅行,事先都必须申领符传,且符传只能使用一次,用完归还。而在京畿关门与京师城门,稽查尤为严格,凡“出入不时”“衣服不正”“出入不物”“行不由径”者,都要受到查处。据《礼记·王制》记载:“道路,男子由右,妇女由左,车从中央。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今天看来,男女分途早已废除。而人车分流则更显必要了。
到了唐朝,长安的人口超过百万,交通繁忙,街道上行人与马车交织。出于安全考虑,唐朝制定了交通规则。据《新唐书》卷九十八《马周传》载:“城门入由左,出由右”。这是我国第一个对交通“来左去右”的规定,对后世影响极大。
“右侧通行”的规则一说是缘于守城士兵需要在城门或街道关口检查行人及车辆,而过往行人和车辆没有左右之分,显得杂乱无章,检查起来很不便利。
另一说是缘于古代士兵习惯将武器在右手持握或者右肩扛行,而右侧通行则能避免相向而行导致兵器碰撞。
靠右行的规则一直沿袭到近现代。按照驾驶座靠近道路中心线具有更佳的视野和操作便利性的原则,左舵车辆成为内地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的设计标准。
沿袭中国古代最早交通规则的制定,自唐宋以来至新中国成立,我国也使用了“靠右行”这一规则。
《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中规定:“凡行路之间,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仪制是朝廷官府颁布的行政法规,即社会奉行的礼仪制度。《仪制令》在五代两宋时期都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和推广。
《五代会要》卷二十五《道路》条记载“长兴二年八月敕准仪制令,道路、街巷,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宜令三京,诸道、州、府各遍下县、镇,准旧仪制。于道路分明刻牌于要会、坊门及诸桥柱,晓示路人,委本界所由官司共相巡察,有违犯者,科违敕之罪。”
到了宋代,朝廷下令京都开封及各州城内外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木牌或放置石碑,上书“仪制令”作为交通规则。
在古代,“礼法合一”,礼仪制度不但依赖于社会舆论、道德约束和个人的自觉遵守,也与法律规范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强制性。
令是古代的法律形式之一。唐宋时期的令,其作用在于“设范立制”,规定各项制度,如果违令,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咱们陕南略阳的灵岩寺,有一方宋代的《仪制令》石刻,它的内容刚好印证了典籍的记载。《仪制令》的这条规定,揭示了唐宋时期交通通行所遵循的基本规则之一,也影响了此后历代,是研究我国古代交通法规的重要史料。
令文内容虽然有一定的古代的等级观念,但是它所倡导的礼敬长老、来往有序、遵循礼让等理念,与我国现代交通法规、通行礼仪基本一致,可以说,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具体体现。
由西安城墙和平门入城北行约一公里便是大差市,古代曾是西北最大的驿站“京兆驿”的所在,明清时期这里有很多驿站和邮局,很多邮差在这里忙忙碌碌,据说这也是被叫做“大差市”的来由之一。如今的西安地铁6号线的大差市站的站徽就采用了驿使骑马飞驰和唐城墙的元素。
有驿站必然就有交通工具。古代对于驾驭车马也有交通安全的规定,在重要场所禁止马车进入或需要下马步行;而古代驾马车和如今开车一样,也是要持证上岗的,驾驭马车也要有“驾照”才行。秦朝《除吏律》规定,“御人”(即驾驶员)考试4次不过关,撤销其驾驶资格,罚4年徭役并处罚金。
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有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规定。由此可见,古今交通文化是有迹可循、一脉相承的。交通规则的建立与法律法规的完善,在这里交织勾勒出一条生动的社会进步轨迹。
在“靠右行”与“仪制令”的交通文化中,我们讲述了交通规则。那么,在繁华的顺城巷里,是否有关于人、车、马的交通礼仪与文化痕迹呢?敬请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文化纪录片《长安阡陌说·顺城巷》的第二集《“下马”与礼让》。
来源:西安交警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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