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公安局厉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破案+追赃”的工作理念,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在茂名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力打击辖区内盗抢警情。
2024年11月20日18时,李女士报警称,其位于高州市石鼓镇上双岭村某便利店仓库内的60多捆电线被盗,总价值约3万元。
接警后,高州市局刑侦大队破小案专业队迅速联合石鼓派出所前往现场展开侦查。通过调查,警方发现11月19日凌晨2时许,一辆白色小汽车在案发地附近逗留,行为可疑。为确认嫌疑人身份,民警沿线追踪,最终锁定了嫌疑人,随即对嫌疑人展开抓捕行动。
2024年11月21日,在茂名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在高州市石鼓镇成功抓获嫌疑人倪某某(男,54岁,外省人)。经审讯,倪某某对盗窃电线并变卖至废品站获利7000余元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在化州市某废品收购站追回了被盗电线10多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POLICE
法条链接
什么是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郑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