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需特别注意,一些城市也不支持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
如果不支持个人账户转移,可以先在药房把余额用完再转移。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就算以后确定在新城市定居养老,社保不及时转过去,也不会被注销,原社保机构只是会把你的社保账户封存,只要在退休前转移合并即可。
但有一个问题需注意,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之后,千万不要随便转移社保。
还没有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个人,可以先申领再办理。
小贴士:个人用不用向原参保地、新就业地都提出申请?
答:根据政策规定,社保关系转移从转入地发起办理,也就是向您的新就业地或是最终确定的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不需要两头申请。
小贴士:不确定我的新就业地是哪里,怎么办?
答:您可通过电子社保卡中“全国服务”—“个人社保权益单”,查看您上年度的参保缴费情况,明确新就业地(转入地)。
如果对省本级还是省会城市分不清楚,可以看看哪个是给您提供权益记录单查询服务的地区。
如果您是今年才在新就业地参保,可以拨打当地的12333电话帮您查询确定。
小贴士:我之前在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大厅已经申请过转移了,还需要在电子社保卡再申请一次吗?
答:已经申请过的社保关系转移不用再次从网上申请,您可以通过点击“社保转移进度”,查询已经申请业务的当前办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