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人民政府公告

民生   2024-11-04 17:55   江苏  

◆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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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海陵区人民政府发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海征安补告〔2024〕第1040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陈镇前窦村五组、六组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区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海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海政规〔2024〕1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2日。

编辑:徐婧怡 朱琦 李纬楠
校对:袁晓蓓
责编:谢璨 王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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