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助力文物“四普”工作顺利开展,11月12日至13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冯景坡带队开展文物保护单位专项安全巡查工作。
此次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规定,实地察看各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巡查制度、健全保护措施;是否在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存在爆破、钻探、挖掘等违法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在长城段保护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带从事旅游开发等违法行为。
此次巡查工作共实地检查文物保护单位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现场发现1处安全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和完善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长效机制,规范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监管职责,依法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坚守文物保护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