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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市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4家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编外人员49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见《2024年杭州市萧山区第三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需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12日;
8.报考人员户籍以2024年9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11.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12.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正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报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三)不宜报考的情形:
1. 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2.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3. 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 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5. 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和萧山人才网(https://www.xshr.com),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2日9时—9月22日17时。
网址:https://www.xshr.com(萧山人才网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9月24日17时。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或国外院校的,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9月26日15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7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9月28日15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9月28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人力社保局(金城路1558号)717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10月13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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