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心发展需求,完善人才梯队结构,解决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公告如下: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或擅长方向 | 需求人数 | 资格条件 |
1 | 医师岗 | 临床医学 (肛肠专业、 五官专业方向优先) | 1 |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5岁及以下;已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不受年龄限制。 (4)取得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证、学士学位证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截止。(三)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碑路166号)五楼中心办公室。1.《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岗位应聘表》;7.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五)应聘者初审通过后,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事宜,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二)考试分笔试、面试。每项考试分值100分,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理论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三)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四)面试内容:所报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五)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每一招聘岗位按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数少的岗位,可放宽到1:2或1:1)。分数相同的,按比例同步进入面试。面试之前如出现缺额,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综合成绩≤60分的,不予录用。(七)考核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三)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二)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入职手续,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开始临床试用,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相关职能科室考核、分管领导审批,明确用人意见,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一)在招聘过程中,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二)中心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资料不予退还。(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四)中心长期面向全社会返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儿科、内科、妇科、中医科医师)。咨询电话:028-83911675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儿科医学方向优先)。持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初级职称,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5岁及以下;已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50岁及以下。
运营人员(1名)
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持相关专业资格证;初级职称,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5岁及以下;已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50岁及以下。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二)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四)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六)曾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七)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08:00-12:00 14:00-17:30)。(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三)报名资料:①《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考信息表》;②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⑥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四)咨询电话:028—83975866(李老师) 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职资格要求、岗位具体条件等进行简历筛选,并以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综合测评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放宽到1:2,否则取消本次该招聘岗位。
(一)笔试:考核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二)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人际交往、协调能力等综合情况,总分100分,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按1:3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规定面试时间未到面试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心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四)时间地点:中心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本人,逾期视为放弃。(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按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综合测评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后确定,具体加试方式视情况而定。(二)应聘人员按通知自行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一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按照综合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1次。(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入职手续,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相关职能科室考核、分管院长审批,明确用人意见,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时间:工作日 08:00-12:00,14:00-17:30
请联系QQ:2910168851(验证信息备注单位名称)※请以提供的报名方式及格式报名,其他渠道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