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旅游咨询展示服务中心对外招租公告

政务   2024-10-24 19:22   西藏  



尊敬的各位各界朋友:

为了推动普兰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旅游服务品质,现位于普兰县吉让居委会曲龙组的普兰县旅游咨询展示服务中心项目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对外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位于普兰县吉让居委会曲龙组的普兰县吉让居委会曲龙组的普兰县旅游咨询展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为总建筑面积1472.95平方米,新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1371.03平方米,新建值班室33.41平方米(含大门),新建发电机房52.51平方米,新建水井房16平方米(含机井)及配套硬化、绿化、停车场、围墙等室外附属,房屋结构合理,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具有良好的商业潜力。

二、租赁用途

限于与旅游相关的商业经营活动,如旅游产品销售、酒店宾馆、特色餐饮、旅游纪念品店等,以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游客体验。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租金:不低于《房产咨询性估价报告》中的咨询性估价34.13万元。

四、竞租人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及竞租流程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截止。

2.报名地点: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

3.报名材料:

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竞租方式: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具体竞价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房屋的装修、维护及相关费用。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加入,共同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商业新地标!

咨询电话:13889079651

联系人:吴世栋

特此公告

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朋措龙智
责编:普布次仁
终审:多吉扎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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