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规定,2024年6月1日起,“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可直接在银行办理。为方便各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企业办理业务,现将我行名录登记及名录信息变更业务的受理支行公告如下:
注: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跨境电商企业,凭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
客户如有名录登记/变更业务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支行进行申请。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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