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案2.3亿余元金融借款纠纷案

民生   2024-11-28 14:30   广西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涉案资产、债权债务顺利交接,承租户连续经营得以实现,避免了商场关停带来的风险。”近日,买受人苏州某咨询公司负责人马思对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声道谢。至此,这起历时6年涉案金额高达2.3亿余元的金融借款纠纷案成功执结。



2024年11月26日《广西法治日报》刊发

贷款不还引纷争


2017年6月,被告桂林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林某置业有限公司、苏州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某睦邻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江某某、谷某某等共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桂林银行高新支行)贷款2.17亿元。2018年借款到期后,上述被告未能如期归还贷款,桂林银行高新支行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2018年10月,自治区高院成功调解此案。然而,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然不履行约定义务,桂林银行高新支行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桂林银行高新支行将主债权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申请执行人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分公司)。经过努力,桂林银行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治区高院于2019年7月作出裁定,终结案件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未依约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广西分公司向自治区高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陷僵局

2021年10月,自治区高院裁定将此案交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桂林市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杨法官承办该案后发现,案件不仅涉及广西分公司与桂林某置业有限公司、苏州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桂林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利益,更关系商业综合体内100多家商户的切身利益以及附近上万户居民基本生活和购物需求。
“这个案件并非一起简单的金融借款债权转让纠纷,主债务人桂林某投资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与保证人桂林某置业公司均在桂林市某城区法院破产清算,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杨法官介绍说,“登记在苏州某投资公司名下的抵押财产,在1600公里之外的苏州市某经济开发区,同样因涉及多个案件已被多家法院查封,资产长时间未能处置。”
经与多家法院协调,执行团队启动对苏州某投资公司所有的位于苏州市某经济开发区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构)筑物进行评估、拍卖,申请人广西分公司考虑到购买债权的相关费用,要求法院提高评估价格,最终因涉案抵押资产高于市场价而流拍。以物抵债期间,苏州某投资公司的另案债权人在苏州某法院申请破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此时,苏州某法院结合本案抵押财产实际状况,将案件移送苏州其他法院后被退回,后决定不再受理破产案件,为重启执行带来转机。
桂林市中院决定再次启动涉案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评估价为7870.38万元。
在司法评估期间,苏州某投资公司反映,抵押土地使用权被政府规划为教育用地,相邻的东湖小学因扩建被征用,希望桂林市中院暂缓执行,等待土地被征用后,1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1.3万平方米房产补偿款会超过1亿元。
为弄清抵押土地是否被规划为教育用地和征地拆迁,执行团队先后到苏州市和吴中区规划局、教育局、建设局、街道办拆迁部门等单位协调,调取用地规划文件,并经职能部门最终确认东湖小学不会扩建,近五年不会征地拆迁抵押土地和房产。桂林市中院立即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疫情期间,因无直达苏州航班,杨法官率执行团队先后6次从杭州、上海和南京辗转到苏州办理本案,协调12个单位,行程2.5万公里,对两栋建筑面积达1.3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中的100余户承租户的租赁合同、租金交纳情况等进行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并在拍卖公告上对尚未到期以及自治区高院首次立案执行之后租赁情况进行披露。
为提高拍卖成交率,桂林市中院委托苏州当地辅拍机构将拍卖信息在当地进行大力宣传,并多次带领意向购买人到现场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租赁和租金收入情况。最终,涉案商业综合体在第一次拍卖过程中以人民币7083.342万元成交。


妥善安置解民忧


经桂林市中院法官调查了解,涉案两幢商业综合体的租户中,牵涉职工及承租户上百人。承租户上交的押金35万元和提前交纳的商户租金79万元被挪用;16名员工因抵押物的拍卖和交付而失去工作,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及补偿金高达130多万元;买受人苏州某咨询公司要求苏州某投资公司限期退出多收取的租金79万元和收取租户的押金35万元。
这是一起涉民生保障案件,为实现顺利交付,执行法官提前做好风险预判评估并制定详细的腾退交付方案,还向苏州某法院发函,商请派法警协助桂林市中院开展现场移交工作。
在交付现场,执行法官组织申请执行人、买受人、职工代表及租户召开协调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通过法治宣传和教育,释明法院腾房的合法性和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买受人苏州某咨询公司被执行法官的执着和担当作为所打动,主动表示愿意承担已被苏州某投资公司挪用承租户交付的押金35万元,并放弃对该公司多收取的79万元租金追偿权。申请执行人也表示,苏州某投资公司积极协助税务部门提供拍卖标的物造价成本,同意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和补偿金。
近日,经过4个半小时的工作,执行干警终于完成对100多户承租户的逐一上门对接并全部现场交付完毕,使纠纷得以化解。
“执行工作不仅要体现刚性和力度,还要彰显柔性及温情,在刚与柔之间实现矛盾纠纷的化解,彰显新时代政法干警的使命和担当。”桂林市中院院长杨晓春说。




编辑:陈圣钰

编审:秦冬发

值班主任:曾祥宇

来源:桂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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