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涉案资产、债权债务顺利交接,承租户连续经营得以实现,避免了商场关停带来的风险。”近日,买受人苏州某咨询公司负责人马思对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声道谢。至此,这起历时6年涉案金额高达2.3亿余元的金融借款纠纷案成功执结。
2024年11月26日《广西法治日报》刊发
贷款不还引纷争
2017年6月,被告桂林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林某置业有限公司、苏州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某睦邻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江某某、谷某某等共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桂林银行高新支行)贷款2.17亿元。2018年借款到期后,上述被告未能如期归还贷款,桂林银行高新支行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2018年10月,自治区高院成功调解此案。然而,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然不履行约定义务,桂林银行高新支行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桂林银行高新支行将主债权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申请执行人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分公司)。经过努力,桂林银行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治区高院于2019年7月作出裁定,终结案件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未依约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广西分公司向自治区高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陷僵局
妥善安置解民忧
编辑:陈圣钰
值班主任:曾祥宇
来源:桂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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