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两地公告!这3男2女姓名、住址被曝光

时事   2024-11-21 17:46   山东  


11月20日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48期)


张店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辅拍金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马娜娜、朱向亮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193民初68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若干意见》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马娜娜,女,1986年07月12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张店区西山路199号3号楼4单元11层东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03198607123126。

被执行人:朱向亮,男,1981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淄博张店区西山路199号3号楼4单元11层东户,公民身份证号码:371202198110105714。

执行依据:(2023)川0193民初687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67742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举报人提供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案执行标的额范围内按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奖励最先提供该财产线索的举报人。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3-2866329
联系人:蒋法官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11月19日
临淄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长敏与被执行人樊培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樊培会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朱长敏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24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樊培会,男,1980年0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84号;电话:18653178793,公民身份证号码:370705198009231017。

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樊培会名下有车牌号为鲁ACA665大众牌车辆一辆,抖音账号:1008957818。

未履行金额:人民币33625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我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15753387556
联系人:刘法官。

特此公告!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11月20日

临淄区人民法院发布

预拘留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郑俊芝和邢振华2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2名被执行人于2024年11月26日之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郑俊芝


被执行人:郑俊芝,女,汉族,1970年4月20日生,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西高生活区,居民身份证号码:41270219700420****。

被执行人:邢振华


被执行人:邢振华,男,汉族,1970年5月15日生,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居民身份证号码:412702197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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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店法院、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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