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高速交警
2024年11月4日22时许,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接到驾驶员举报称,自己驾车在G30连霍高速九鼎路段的第一车道行驶,前方一辆半挂车一直占道低速行驶,多次鸣笛后,半挂车没有让行。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视频,高支队乌拉泊大队民警联系到违法车辆驾驶员李某,并要求其到大队接受核查处理。民警给李某播放了事发时的违法视频,指出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危险性和违法性,并讲解了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知识。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最终,民警依法对李某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货车如何在高速公路上避免占道行驶?
在同向2车道路段,中重型货车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迅速驶回右侧车道。
在同向3车道路段,中重型货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在最左侧车道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中间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迅速驶回最右侧车道。
同向4车道及以上路段,中重型货车应当在右侧两条车道依次行驶,禁止使用其他车道行驶、超车。
因突发事件或道路施工,导致中重型货车无法在上述规定车道行驶时,可以借用正常通行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应当迅速返回规定车道;
遇前方交通拥堵或中断时,中重型货车应当靠右侧车道依次排队通行或停车等候,严禁穿插通行或占用应急车道。
新疆交警温馨提示↓
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为了其他同行车辆的安全请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靠右行驶,切勿占道!
如您在高速公路上需要帮助或车辆故障,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并及时拨打12122报警电话求助!
949应急求助专线:0991-2505949
(编辑:韩辉)
更多新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转发出去!
提醒更多人,就点亮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