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出手,恒大地产和许家印等8人被纪律处分

文摘   2024-10-02 00:02   重庆  
深交所网站
9月3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深交所决定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三年不接受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者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处分。
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对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上述人员在认定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担任其他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时任总裁柯鹏及甄立涛、时任总裁助理兼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钱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815号
关于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6 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 2801房;
许家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夏海钧,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总裁;
潘大荣,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
潘翰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
甄立涛,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柯 鹏,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钱 程,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总裁助理、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
赵长龙,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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