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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唐县公安局北店头派出所接到西杨庄村热心群众报警求助称,在村外地里发现一只“猫头鹰”,疑似受伤,不能飞行。接报后,北店头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并将其移送至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进一步救助。
经鉴定,该“猫头鹰”学名为雕鸮,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雕鸮重约2公斤,翼展达1.3米,经检查发现其喙下方有明显伤口,体力虚弱,不能正常飞行。于是,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与保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取得联系,在救护中心专家指导下,将其先行送到专业养殖机构进行伤情处理,待稳定后再送至保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专业救助。
近年来,该县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契机,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出台《唐县全面推行“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意见》,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2023年以来,警民联手救助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只。
稿件来源: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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