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已于9月21日、22日分两批次顺利完成。按照司法部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设置330个考区、631个考点、9000余个考场。考试报名96万余人,同比增长12%;其中,实务部门报名26万余人。相较于2023年的86万的报考人数(弃考率25%左右,客观平均通过率30%左右),2024年法考的竞争不可不谓竞争。此处集锦回忆版试题的目的并非有意让24年参考的你陷入焦作,更多价值在于来年参考的同学们参存。考完客观题的同学们,也要记得关注一下文末附录的法考关键时间点。
转自法學悅讀匯館;文=2024年参考的法考生们
[题目和解析均来自考生回忆版,部分题型和答案可能有差别]
1.陈某认为某商场外显示屏存在“光污染”,将商场诉至法院。法院根据经验法则,认定该显示屏确实超过一般人能忍受的程度,确认商场外显示屏存在光污染,判决陈某胜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院的判决,运用了设证推理
B.法院的判决,运用了当然推理
C.对于光污染的概念,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
D.对于光污染的概念,法院运用了比较解释
【答案】A。
解析:设证推理是逆推,其推理规则是尽可能将待解释现象的理论上所有可能的原因寻找出来,从中优先选择一种。在本题中,法院认定商场外显示屏存在光污染,系基于显示屏亮度超过一般人能忍受程度这一经验事实,并假设这一经验事实即构成光污染,从而推导出商场外显示屏存在光污染的结论,这一推理过程属于设证推理,故A项正确。当然推理是由较强的规范的有效性,推出较弱的规范的有效性,推理规则是举重以明轻以及举轻以明重,本题不涉及,B项不选。体系解释是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本题不涉及,故C项不选。比较解释是利用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本题不涉及外国的立法和学说等,故D项不选。
2.关于十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去皇家陵园砍伐树木,并偷走了香炉,成立谋反
B.报复杀人,杀了下人和主人,成立不道
C.半路遇到老师,打了老师,成立不义
D.兄弟分家,没经过父母同意,成立不孝
【答案】D。
解析:谋反是图谋推翻皇权,A不成立谋反;杀一家非死罪三人、造畜蛊毒厌魅,B杀了两个,不陈丽不道;殴打老师,没有杀老师,C不成立不义;父母、祖父母在而别籍异财着,D项,成立不孝。
3.宪法规定①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②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③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④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下列哪个选项体现了文化制度?
A.②③
B.①②
C.①②③④
D.①③④
【答案】B。
解析:我国的基本文化制度包括:科教文体、四有五爱。计划生育和保护自然资源属于我国基本社会制度。
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关于空格的填充内容,下列哪一项正确?
A.单一和谐
B.单一互助和谐
C.统一互助和谐
D.统一和谐美丽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序言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故C项正确。
5.下面说法体现选举平等原则的有:①投票采取不记名的方式;②县乡选举采用直接选举;③偏远地区民族,至少有人当地人代表民族参与;④一个选民代表的人数名额,要与地域范围内要的人数相当。
A.①②③④
B.②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C。
解析:③和④属于选举平等原则,C当选。①是秘密投票原则;②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ABD不当选。
6.A给车买了保险,约定发生火灾时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合同中包含火灾发生的情况。后来车发生自燃,保险公司说火灾不包含自燃。A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法院认为根据常人的理解火灾应当包含自燃,但是法院经过比对保险条款等,最终认定自燃不属于火灾,不应当赔偿,判决驳回。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A的诉讼请求
A.法院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B.法院运用了文义解释
C.对火灾的论证属于外部证成
D.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
7.法律的自主性可以作为工具和手段,对个人行为、模式等改变,影响到群体以及个人与群体、群体间的行为准则,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的自主性意味法可以调整所有法律关系
B.法律的发展独立于道德和宗教
C.社会以法的自主性为基础
D.法律可以重塑人们的实践行为和行为模式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察法与道德的关系,法在社会规范中的地位。A项法律不是万能的,错。B项当代法律的发展独立于道德和宗教,正确。C.项法在社会中首先是自主调整,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国家强制力会加入干预,正确。D项法律制定以后可以影响人的行为,正确。
8.王某上班发现门口路非常拥堵,自行画了一条左转车道,被罚款,后发现该做法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有关部门增设了左转车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做法没从法律出发,属于实证主义法学观点
B.对于王某的评价不从主观目的进行解释
C.有关部门的做法自相矛盾
D.有关部门应向王某退回罚款
【答案】AB。
解析:A项,恶法非法是实证主义法学流派的观点,王某不遵守现有交通秩序,自行画车道,属于实证主义法学流派的观点,正确。B项,对王某的评价从客观目的进行解释,正确。
9.法治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特质融会贯通起来,系统阐述了我国历史上丰富的出礼入刑、德主刑辅思想,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上述思想?
A.隆礼重法
B.明德慎罚
C.明刑弼教
D.明法重刑
【答案】ABC。
解析:考察中国法制史里面的历朝历代的立法思想,D选项不是中国古代立法思想,A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立法思想,B是西周时期的立法思想,C是明朝的立法思想,ABC当选。
1.关于排除犯罪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给乙造房子,造完了之后乙不给钱,甲愤怒之下把房子拆了,甲属于正当防卫
B.甲被狼狗追赶,欲进入乙家进行避险,乙不允许,并想将甲推到路边,甲强行将乙推至屋内,并且将乙造成轻伤,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甲侵害乙,丙给了乙一把铁楸,乙用铁楸打伤了甲,丙不是故意伤害罪
D.甲在酒吧与酒保发生争执,酒保打甲,甲为了阻挡酒保的打击,拿起名贵的红酒进行阻挡,红酒毁坏,甲利用红酒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答案】C。
2.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只有在保护个人利益时才能实施,但紧急避险可为保护公共利益
B.正当防卫原则上无需退避不法侵害,但紧急避险只有在不得已才能实施
C.对他人的紧急避险行为不能正当防卫,但对他人的正当防卫行为可以紧急避险
D.危险尚未发生时就可以紧急避险,但只有不法侵害着手时才能正当防卫
【答案】B。
解析:正当防卫保护个人法益、国家和社会法益。对侵犯个人法益,侵害国家、社会法益同时侵犯个人法益,或者侵害重大国家、社会法益的不法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可以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本人及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故A项错误。面对现实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要求不得已而为之。避险手段只能是补充性手段,是在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可以选择时,不得已而为之。故B项正确。对正当防卫本身不能正当防卫,也不能紧急避险,对正当防卫的反击属于故意犯罪。对紧急避险本身不能正当防卫,因为紧急避险本身是合法行为,对紧急避险的反击属于紧急避险。对假想防卫、防卫过当、假想避险、避险过当,可以正当防卫,因为它们属于不法侵害。故C项错误。紧急避险要求存在现实危险,且危险正在发生,紧急避险的紧迫程度比正当防卫要低,但仍然要求危险正在发生,危险尚未发生时不可以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有继续实施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所谓“正在进行”就是侵害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尚未结束,侵害行为处于时间起点到终点的过程。故D项错误。
3.甲在乙家做客时起意非法获取乙的财物,便在乙的饮料中掺入安眠药后走开,欲待乙喝了含有安眠药的饮料昏睡后,回来乙家轻松拿走其财物。不料乙喝完饮料后跟朋友外出,两个小时后,甲到乙家看到家中无人,便拿走乙家的财物,关于本案系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在甲的饮料中掺入安眠药,此举动只是盗窃的行为
B.甲在乙的饮料中掺入安眠药,已构成入户抢劫
C.甲未能以计划的方式取得财物,应构成抢劫未遂
D.甲见乙家中无人便窃取了乙家的财物,属于抢劫中止
【答案】C。
解析:掺入安眠药属于抢劫罪的实行行为,A错误;入户抢劫需要行为人带着抢劫的故意入户,本题是合法入户临时起意抢劫,B错误;抢劫行为已经着手,既没有取得财物(不是抢劫行为取得的,因果关系中断),也没有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所以成立抢劫未遂,C正确,D错误。
4.甲为了办事给乙送了一套价值1600万的房产,甲首付700万,承诺余款也是甲贷款承担,还欠银行900万。后来房价下跌,该房跌到800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构成受贿既遂,金额700万
B.乙构成受贿既遂,金额1600万
C.乙构成受贿既遂,金额800万
D.乙构成受贿700万既遂,900万未遂
【答案】B。
解析:按揭购买房屋,是从银行贷款全款买下房屋,然后再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偿还银行贷款。房屋到手后,乙有处分房屋的可能性,即可认定乙受贿金额为受贿时的房屋市值1600万。
5.甲想杀乙,遂对乙开枪,乙中枪后倒地尚未死亡,甲想要再补一枪,听见警车发出的警铃声越来越近,随即逃跑。乙被邻居送至医院救治,抢救过程中,乙想起自己家中还有年迈的母亲无人照顾,于是回家,尚未到家,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甲乙二人的行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
C.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6.李某让周某开立四张银行卡卖给赵某,周某照做。赵某用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后银行的风险系统经过识别,认定赵某使用的银行卡有风险,将四张银行卡全部冻结。李某得知该消息后,给周某好处费,让周某帮忙解决。周某同意后,到银行卡挂失,将卡内的现金100万元全部取出,拒不归还。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关于周某拒不归还现金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B.关于周某拒不归还现金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C.如果周某明知赵某会利用银行卡实施诈骗,周某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D.如果周某明知赵某会利用银行卡实施诈骗,周某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的帮助犯,想象竟合从一重
7.乙得知甲偷偷销售彩票,于是准备了3万元,找甲买彩票。心里打算:如果彩票中了就付钱,如果彩票没中就拿着自己的钱逃跑。乙拿到自己的彩票(彩票价值3万元)后,发现自己没有中奖。同时意外发现,甲自己花3万元买的彩票中奖了10万元。乙趁着甲不注意,将二人的彩票调包,乙兑换完奖金后逃跑,没有付买彩票的钱。甲误以为自己没有中奖。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关于乙没有付买彩票的钱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B.关于乙没有付买彩票的钱的行为,属于民事债务纠纷
C.关于乙将甲的彩票调包并获益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D.关于乙将甲的彩票调包并获益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8.甲看到房车没锁门,就拿工具把音响卸下来偷走,不到十米被主人发现,未使用暴力成功逃脱,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成立事后抢劫罪既遂
B.甲成立盗窃罪既遂
C.甲成立抢夺罪
D.进入房车不构成入户盗窃
【答案】BD。
解析:A项甲实施盗窃行为,遇到主人,但是没有使用暴力逃脱,不成立事后抢劫既遂,错误。B项甲实施盗窃行为,并且取得财物,成立盗窃罪,正确。C项甲没有对物暴力,卸下音响只是为了与房车脱离,实现取财的目的,不成立抢夺罪,错误。D项房车具有两重属性,车的属性为主,进入房车不构成入户盗窃。况且,司法解释规定,进入集体宿舍、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都不属于入户,举重以明轻,进入房车也不属于入户。
9.甲把价值6万的假酒给乙,抵消欠的20万,后来乙知道了,丁找乙买,乙已告知丁是假酒不影响丁继续购买,后来乙得知丁把假酒高价售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成立诈骗罪
B.乙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丁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D.乙和丁成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答案】ABC。
解析:题干没有说是否为工业酒精勾兑,因此一般的假酒认定为伪劣产品,D错误,ABC正确。
10.关于减轻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减轻刑事处罚
B.如无减轻事由,要减轻处罚,可酌定减轻报最高院核准
C.只减轻主刑,不减附加刑
D.减到最低刑
【答案】ABC。
解析:行为人虽然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B正确。减刑只适用于管制、拘役、有期和无期,C正确。
11.关于因果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证驾驶,撞了逆行的乙,甲和乙的伤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B.甲伤害乙,乙被其他人送往医院,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乙要因为照顾母亲而死亡,甲与乙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C.甲射杀乙,未射中,惊吓了悬崖边的丙,丙掉下悬崖,甲与丙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答案】AC。
12.某县规定,只有缴纳规定数额的税款才能获得购房资格。甲为了获得购房资格,请乙帮忙,乙(非国家工作人员)找到丙(非国家工作人员),丙再找到丁(国家工作人员),丁答应。后乙欺骗甲要钱打点关系,还谎称要帮补缴税款,甲给了乙50万,乙给丙30万元,且告诉丙:“甲只给了我三十万元,我都给你了。”丙自己留下20万元,给了丁10万元,丁误以为甲只给了其10万元,遂收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行贿罪,犯罪数额为50万元
B.乙成立诈骗罪,犯罪数额为20万元
C.丙成立诈骗罪,犯罪数额为20万元
D.丁成立受贿罪,犯罪数额为10万元
13.甲乙丙共谋抢劫劫丁,在下面过程中丙成为既遂的是?
A.在去抢劫丁的路上,丙被父母强行拉走,后甲乙抢劫既遂
B.三人共同制服丁,到丁家后,丙产生悔意,劝阻甲乙无果,甲乙抢劫成功既遂
C.三人共同制服丁,到丁家后,丙心生悔意,劝阻甲乙,被甲乙打昏,甲乙抢劫成功既遂
D.三人在去抢劫丁的路上商定好策略,丙产生悔意,自己不再参与离开,后甲乙抢劫丁成功既遂
【答案】ABD。
解析:甲乙丙三人共谋共同抢劫,一人既遂,全部既遂。丙想脱离共犯,原则上应当成功劝阻甲和乙,C选项,丙劝阻甲乙,由于被甲乙打晕,这个因素消除了丙对甲乙共同犯罪的作用力,阻断了丙的共犯属性,丙成立犯罪未遂。ABD三项,甲乙丙成立抢劫罪既遂的共同犯罪。
14.甲欲射杀乙,见丙迎面走来,以为丙就是乙,遂向丙开枪射击。子弹击中丙,造成丙重伤后继续飞行,穿过小树林击中正在回家路上的乙,导致乙死亡,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按法定符合说,甲对丙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B.按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C.按具体符合说,甲对丙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D.按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BD。
解析:甲对丙是对象错误,不管什么学说,都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乙是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按照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15.甲乙共谋抢劫丙,后甲踩点时发现丙是自己同学遂告知丙,丙让甲继续假装踩点,后甲乙一起来到丙家旁边,乙望风,甲进入丙家中告知乙具体位置并报警抓获乙。甲成立盗窃罪的中止(预备阶段);乙成立盗窃罪的犯罪预备。
16.某市规定买房要有纳税记录,甲想买房委托税务局乙(非国家工作人员)帮忙,乙委托丙帮忙(非国家工作人员)说有好处,丙找税务局工作人员丁并说有好处,丁同意。乙对甲说需要费用,甲给乙50万,乙自留20万,给丙30万,丙自留10万对丁称只有20万,丙丁各10万,判断:乙丙丁受贿罪?行贿罪?诈骗罪?数罪并罚?金额20万?50万?
乙——丙(利用影响力,好处)——丁(国工,好处)A.甲、乙——向有影响力的人行贿30万元丙利用影响力受贿30万元B.丁受贿罪20万元,丙丁成立共同犯罪,受贿罪整体数额20万元。
17.甲乙两个人掉水里,一块木板,甲抢走获救了,乙死了。乙妻子状告衙门说甲故意致乙死亡,衙门说甲不构成,下列说明正确的是?
A.乙妻不构成诬告,体现法的什么?
18.甲乙合谋抢劫丙家,甲提前一日前往丙家踩点,发现丙是自己同学,像丙坦白预谋抢劫事实,丙想抓捕乙,让甲假装实施抢劫。次日,甲乙来到丙家,乙望风,甲进入丙家,告知丙乙的位置,丙报警,乙被抓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打井取水,经听证,区水务局作出处罚5万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正确?
A.因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复议终止
B.公司应承担区水务局组织听证的费用
C.法院应裁定不予立案
D.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参加处罚听证
【答案】C。
解析:A项,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诉讼的提起不必然导致复议终止。B项,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不应由当事人承担。C项,当事人在复议期间提起诉讼的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相对人一旦先申请了行政复议,就应当等待复议机关作出决定,如果复议机关迟迟不作决定,也要等待复议期限的经过,这样一方面是对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权力的尊重,另一方面也不会给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带来混乱。D项,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处罚听证,并非必须亲自参加。
2.甲故意殴打乙,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5日和罚款500元,甲向区政府复议,区政府以公安机关超期办案为由决定违法。甲不服提起上诉,法院要求乙参加诉讼,下列哪个正确?
A.如乙庭审无故中途退庭,法院应中止审理
B.被告为区政府
C.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参加复议听证
D.应区政府所在中级法院审理
【答案】D。
解析:A项乙庭审无故中途退庭,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中止审理,该项错误。B项甲不服区政府决定提起诉讼,应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和复议机关区政府为共同被告,并非仅以区政府为被告,该项错误。C项,公安机关负责人并非必须参加复议听证,该项错误。D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项正确。可能是因为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且作出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决定,所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符合法律规定。D应区政府所在中级法院审理。
3.县公安局所属的派出所以黄某违法为由当场罚款200元,黄某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派出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告知黄某如不服应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B.黄某可向派出所提交复议申请
C.黄某须书面提交复议申请
D.办案人员应在24小时内向所属公安机关报备
【答案】AD。
解析:A项派出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告知黄某如不服可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属于复议前置情形: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常见的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警告、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等情形。A正确。B项复议申请应向县公安局或县政府提交,而非向派出所提交。C项黄某可以书面提交复议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D项办案人员应在24小时内向所属公安机关报备该处罚决定及相关情况是正确的。
4.甲因超速被交管罚款200元,后甲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决定维持。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都有举证责任
B.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C.法院依甲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不用质证
D.甲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
【答案】AD。
解析:A选项,本案属于复议维持案件,在行政诉讼中,原机关和复议机关都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原机关和复议机关都有举证责任,A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B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D选项说法正确。
5.甲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和另外公司恶意串通,县财政局对甲公司罚款5千元和禁止甲公司一年内参与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甲公司不服,法院经双方同意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举证期限必须由法院规定
B.若为普通程序审限,审限从立案开始计算
C.禁止甲公司一年参与采购活动的属于从业限制的行政强制措施
D.行政复议期限是60日
【答案】BD。
解析:A项举证期限并非必须由法院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也可确定举证期限,该项错误。B项普通程序审限从立案之日起计算,该项正确。C项禁止甲公司一年参与采购活动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而非行政强制措施,该项错误。D项,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60日,该项正确。
6.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赵某对行政机关向其颁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B.某公司对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其作出的警示函向法院提起诉讼
C.对咨询是否免征税时税务机关的不子答复行为不满向法院提起诉讼
D.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7.张某将沈某打成轻微伤,区公安分局对张某作出了拘留5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罚,张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经听证以公安分局超期办案为由作出了确认违法决定。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通知沈某参加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应以区政府为被告
B.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应当出席听证
C.沈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D.本案应当由区政府所在地的中院管辖
8.甲招标代理公司因围标串标被县财政局处500元罚款和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投标业务。甲公司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财政局禁止甲公司一年内参加招标投标业务的决定属于行政强制
B.县财政局应当在诉讼期届满三个月内提起强制执行
C.甲公司的行政复议期限是60日
D.甲公司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9.某行政执法大队长谢某挪用公款赌博,在行政机关调查后决定给予其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对比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处分期间18个月
B.处分决定自送达谢某之日起生效
C.对谢某挪用公款赌博的行为,监察机关可再给予处分
D.一级科员属于公务员职级序列
【答案】CD。
解析:A项,撤职处分的处分期间为24个月,该项错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明确规定,降级、撤职的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B项,处分决定一般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该错误。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也规定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相关规定,监委有权对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政务处分已经取代行政处分,成为监察机关追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责任的行政惩戒措施。这意味着,即使公务员已经因为挪用公款赌博等行为受到过行政处分,监委仍然可以根据其职务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D项,一级科员属于公务员职级序列,该项正确。一级科员属于公务员职级序列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明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10.区交通局以高某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车辆营运证为由扣押了高某的货车。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解除扣押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可能存在行政赔偿。便告知高某可以一起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不承担提醒高某可以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的义务
B.如果高某提供担保。区交通局应及时解除扣押决定
C.如果扣押违法,扣押期间所造成的营运损失符合《国家赔偿法》中的“直接赔偿”
D.高某应在一审开庭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案】BC。
A项错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若发现可能存在行政赔偿,可以提醒当事人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B项正确,如果高某提供担保,区交通局应及时解除扣押决定。行政机关在实施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如果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担保行政机关应当解除强制措施。C项正确,扣押期间所造成的营运损失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直接赔偿”,不包括预期利益损失D项错误,高某可以在一审开庭前、法庭调查中、法庭辩论终结前等阶段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并非仅限于一审开庭前。
11.蔡某未取得经营许可,开设了一家美容医疗机构,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10万元,蔡某不服处罚结果申请复议,被区政府维持决定。蔡某随即向法院起诉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区政府应听取蔡某意见
B.区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
C.区政府应将结果抄送给市场监督管理局
D.紧急情况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工作人员可直接扣留保存物品
【答案】ABD。
解析:A项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听取蔡某的意见,以确保复议决定的公正合理,该项正确。B项本题不属于简易程序的条件因此应适用普通程序,正确。C项区政府在作出复议决定后一般没有必须将结果抄送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该项错误。D项在行政执法中,紧急情况下现场工作人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直接扣留保存物品。如果存在可能对公共安全、他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安全造成紧迫危险的情况,例如发现正在流通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可能危及公众健康,或者发现疑似爆炸物等危险物品,行政执法人员为了防止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紧急措施直接扣留保存相关物品。但这种紧急措施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首先,必须是确有紧急情况存在,不能随意扩大紧急情况的范围。其次,在采取措施后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并对扣留保存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和处理。最后,执法人员要对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进行记录和说明,以备后续审查。
1.谭某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的前提下,与苏某、张某等多户签定协议,收取订金39万元。其中10万用于股票,25万购买轿车,3万用于偿还欠款,剩余用于个人消费。后谭某被追究刑事责任。问对于金钱处置,哪一说法正确?
A.苏某可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返还订金
B.法院可追回偿还欠款3万元
C.法院在庭审中可自行决定拍卖轿车
D.法院应该一并没收股票收益
【答案】D。
解析:A选项依据刑事诉讼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只能针对人身损失、财产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而A选项涉及返还定金,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刑事案件中法院只能针对涉案财产依法处理,不能追回3万元欠款,因此B选项错误。C选项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不得所以处分被告人财产,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符合法律与司法解释规定。
2.韩某涉嫌电信诈骗被公诉,法院发现检察院未移送扣押电脑的记录,犯罪数额不清,鉴定意见只有机构盖章,没有鉴定人签字。法院认为该案有自首情形,韩某提交了过去表现良好的材料,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是?
A.表现良好的材料作为定案依据
B.鉴定意见可补证作为定案依据
C.电脑不作为定案依据
D.法院要求韩某提供自首证明材料
【答案】C。
解析:A选项韩某过去良好表现的证据与本案所涉及的电信诈骗无关,不能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适用。B选项针对鉴定过程中,只有鉴定机构盖章,没有鉴定人签字,属于鉴定程序违法,不属于可补正的事项,表述错误。C选项涉案电脑,应当随案移送,如果不方便移送,应当提供相应的书证或者物证,因此C选项表述准确。D选项如果法院在审查案件时发现韩某存在自首、立功情形,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这些材料,不是让韩某提供自首材料,D选项表述不准确。因此本题选择C。
3.甲与妻子乙女因琐事发生争吵,乙女为泄愤将甲与前妻的孩子推出窗外,致其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审法院审理该案可能组成三人或七人合议庭
B.证人李某出庭作证后可以旁听
C.如合议庭评议认为乙女应当被判处死刑,应提交院长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D.一审宣判后,若甲对量刑不服,可提出上诉
4.苏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苏某认罪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若发现苏某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应当转为简易程序
B.检察院不再负责派员出庭参加公诉
C.可以不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D.若苏某因为量刑不当提起上诉,二审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5.李某与荣某于网上结识,相约酒吧,荣某醉酒昏迷,醒来后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被转走4万元,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检测发现荣某体内含有致昏药剂成分。后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以下证据可证明李某构成抢劫罪的是?
A.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曾反复劝荣某将支付方式改为指纹支付
B.上网记录显示李某曾多次搜索下药、迷药等词汇
C.李某朋友作证,李某曾吹嘘自己给网友下药并发生关系
D.监控记录显示,李某曾在荣某去洗手间时摇晃酒杯
6.哪个诉讼阶段可以开展讯问工作?
A.侦查阶段
B.立案阶段
C.审判阶段
D.起诉阶段
【答案】ABCD。
解析:刑事案件中从侦查机关立案到法庭庭审阶段,办案人员可以依法讯问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以便于查清相关的案件事实,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7.张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虚构事实,违反法律规定向社会募集资金500万元,张某因集资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审判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冻结A公司账户资金700万元以使追缴赃款
B.法院认为本案系单位犯罪,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C.张某开庭审理时才认罪认罚,法院未通知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
D.由于被害人数众多,法院以抽签方式遴选若干代表人参加庭审
【答案】AD。
解析:A选项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产,A选项正确。B选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是单位犯罪,那么法院可以直接以单位犯罪审理本案,不需要撤回起诉,B选项错误。C选项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张某在开庭时认罪认罚,法院在庭审终结前告知检察院,检察院应当及时调整量刑建议,C选项错误。D选项在刑事案件中,由于被害人数众多,法院可能会采用抽签方式遴选若干代表人参加庭审,确保庭审的秩序和效率,因此D选项正确。
8.未成年人张某伤害未成年人赵某......
A.张某父亲因客观原因没有到场签认罪具结书,法院通知值班律师在场
B.张某问询没有父母在场
......
【结论】AB均错误。
A选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是法定代理人和值班共同到现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所以A选项只有值班律师在现场不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根据《高法解释》94条第四款规定,讯问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适格成年人不在现场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B选项错误。
9.苏某因为醉酒驾驶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苏某认罪认罚使用速裁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发现可能不是苏某转简易程序
B检察院不再负责派员出庭参加公诉
C不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D苏某因为量刑不当提起上诉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当外国使馆让我国公民翻译作品但不给报酬,涉及外国使馆与中国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我国法院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实行执法权?
A.外国使馆应诉答辩,仅同意豁免
B.外国使馆让出庭费用由法院承担C.外国使馆以证人身份出庭
D.外国使馆同意适用我国法律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涉及外国使馆与中国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我国法院在外国使馆同意适用我国法律的情况下,可以实行执法权。这是因为外国使馆作为国际法主体,其在中国境内的行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除非有外交豁免权的情况。如果外国使馆同意适用中国法律,那么在法律适用上不存在障碍,我国法院可以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其他选项A、B、C均不构成外国使馆同意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形,因此答案为D选项。
2.乙国驻华大使馆同中国人金某在北京签署图书翻译合同,约定金某将某图书翻译成甲国语言。金某翻译完成后,因该驻华大使馆未支付服务费,金某将该大使馆起诉至中国某法院,以下该大使馆哪个行为表明其接受中国法院的管辖?
A.该大使馆大使就实体问题向金某提起反诉
B.该大使馆大使表明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审理
C.该大使馆大使为说明乙国法律作为证人出庭
D.该大使馆大使出庭答辩但主张豁免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外交代表如果主动提起诉讼,对与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不得援用管辖豁免。这意味着,当外国驻华大使馆的大使在中国法院提起反诉时,他们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国法院的管辖。因此,提起反诉的行为表明了大使馆对中国法院管辖权的接受。其他选项,如同意适用中国法律审理、作为证人出庭说明乙国法律、或出庭答辩但主张豁免,并不直接表明接受中国法院的管辖。这些行为可能是在诉讼过程中的策略或权利的行使,并不一定意味着放弃了外交豁免权或接受了法院的管辖。而提起反诉则是一个明确的法律行为,表明了大使馆愿意在中国法院的管辖下解决争议。
3.中国的甲公司与A国的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向A国出口一批精密仪器,约定适用CIP术语为交货条件,还约定了使用信用证付款。货物到港后乙公司发现货物出现损坏。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应当由乙公司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B.乙公司可以因为货损而拒绝接收货物
C.即使单证相符,乙公司也可以因为货损要求银行不支付货款给甲公司
D.如货物损坏是由于在装卸过程中出现钩损,保险公司没有赔偿义务
4.以下事项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的是?
A.甲国人和乙国人的婚姻关系B.甲乙两国政府之间工程合同的履约
C.甲国政府对外国投资商进行“征收征用”
D.甲国驻乙国大使馆的外交人员在甲国开车撞伤了当地居民
5.在甲国登记但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幸运号”货轮在公海航行时遭遇海盗袭击,甲国军舰“正义号”将海盗船击沉。后“幸运号”又把巴拿马国旗换成乙国国旗,“正义号”登临检查并发现船上有大量乙国假币,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正义号”军舰可以对“幸运号”行使临检权登船检查
B.“幸运号”上发现假币的情况乙国法院有权管辖
C.“正义号”的做法违反了国际法
D.“幸运号”可以悬挂任何国家的国旗
1.甲的父亲因病去世,遗产为一套房屋由甲继承。因甲已经定居国外,便将其继承的房屋出售给乙并将其中的一套红木桌椅赠送给乙。丙得知后找到甲,告知该红木桌椅是自己暂时交给甲父亲保管。甲告知丙已经将桌椅赠送给乙,丙找到乙时乙说明其已经以30万元的价格将红木桌椅出售给丁,丙找到丁时丁已将其卖给专门销售红木桌椅的戊。关于丙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可向甲主张赔偿30万元
B.丙可向戊主张返还30万元
C.丙可向乙主张赔偿30万元
D.丙可向丁主张赔偿30万元
【答案】C。
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钢材购销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刘某和谢某经各自董事会决议分别代表甲乙公司订立合同,且均已签字盖章。乙公司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钢材购销合同中所盖甲公司公章系其法定代表人刘某伪造。关于《钢材购销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有效
B.合同效力待定
C.合同无效
D.合同不成立
【答案】A。
3.甲有一只烈性犬,然后用铁链拴在他自己家院子里,甲让张某帮忙喂狗。有天王某路过院子,好奇心让他扔了一块石头,狗受到惊吓脱铁链,冲出去把薛某撞伤了,现在薛某拟起诉,适格被告是谁?
A.仅以甲为适格被告
B.仅以王某为被告
C.甲某和王某为共同被告
D.甲某和张某为共同被告
【答案】C。
4.甲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将大型仪器买给乙公司,同日,甲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甲公司租用该大型仪器,租期1年。后甲公司为向丙公司借款,与丙公司签订《质押合同》,并交付大型仪器。甲丙公司的总经理均为张某,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丙公司的质押权在交付后生效
B.仪器所有权人仍是甲公司
C.乙公司可请求丙公司返还仪器
D.《质押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C。
5.A与B结婚,婚后生一子,孩子6岁时B消失不见,B的母亲一直对A不满,于是便以A和B为近亲属为由向法院申请确认A与B的婚姻无效。法院经查明,发现A与B果真是近亲属,在B的母亲起诉前B已经死亡。下列选项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裁定驳回起诉
B.判决确认婚姻无效
C.裁定不予受理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答案】B。
6.甲的长相因酷似乙明星,在网络上热度很高。后甲后去整容,把脸调整的更像乙明星,因此受邀获得了许多商演机会,并且在直播平台上直播卖货,赚了很多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持续整容成酷似乙明星外形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B.甲多次出演商演营利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C.甲直播带货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D.甲的行为不构成对乙肖像权的侵犯
【答案】D。
解析:肖像权侵权包含4项内容:肖像制作权;肖像公开权;肖像使用权;肖像维护权。甲在长相酷似乙明星的基础上,又经多次调整与乙明星更加相像,不属于擅自以“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制作乙明星的肖像,故A项错误。甲整容后多次出演商演营利和直播带货的行为,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非“乙明星的肖像”,不构成对乙明星肖像权的侵犯,故B、C项错误;D项正确。
7.胡某在自家菜园里发现一只甲虫,非常好奇遂拍照发到网上,付某出价30万元购买。后来发现该甲虫是频危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此种情形违反以下民法的哪一个原则?
A.公序良俗原则
B.自愿原则
C.绿色原则
D.诚信原则
【答案】AD。
8.幼儿丁某在医院看病期间,不慎将水洒在地板上,李某踩中滑倒,后李某和医院、丁某父母就赔偿事宜不能协商一致,李某准备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李某可以如何起诉?
A.仅起诉丁某
B.仅起诉医院
C.起诉丁某和丁某父母、医院
D.仅起诉丁某父母
【答案】C。
解析:《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当第三人为直接侵权人,安保义务人并非直接侵权人时,此时下列两种起诉方式都正确:①只起诉作为直接侵权人的第三人;②将直接侵权人和安保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同时,根据《民诉解释》第67条的规定,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结合案情,李某有两种起诉方式,一是只起诉作为直接侵权人的丁某以及丁某父母;二是将直接侵权人丁某以及丁某父母和安保义务人医院作为共同被告。故C项正确。
9.王某捡到迷路的宠物犬,一周后周某上门领取,王某婉拒周某200的感谢费,后王某得知周某发布1万元的悬赏金,向周某索要,周某称王某照顾不周,其给宠物犬看病话费500元,王某承认其照顾不周......
A.客车司机和货车司机相撞,客车司机全责,货车是套牌的,套牌的所有权人知情,货车司机是雇佣关系,问乘客可以找谁承担侵权责任
B.约定了禁止转让然后当事人还是转让了,问转让合同的效力(而且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10.甲从A口进,从C口出,地铁站闸机里面抄近路,被收了3元,地铁司说这是因为他们规定同站进出最低收费3元.......
A.收费不合理
B.如果地铁公司尽到了提醒义务就可以收费
C.侵犯了甲公平交易的权利
D.地铁站就应该免费让他们通行
1.嘉茂有限公司持有华兴公司85%,嘉茂公司处置华兴公司主要财产,嘉茂公司控股股东不理,嘉茂公司小股东丁0.8%股权要查嘉茂和华兴23年财务会计报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股东丁可以委托嘉茂公司查阅华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B.小股东丁不可以查阅华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C.丁因仅持股0.8%不能查嘉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D.小股东丁要书面说明查阅嘉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理由
【答案】B。
2.张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虚构事实,违反法律规定向社会募集资金500万元张某因集资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的审判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可以冻结A公司账户资金700万元
B.若法院认为本案系单位犯罪,应当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C.若张某开庭审理时才认罪认罚,法院应当通知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
D.由于被害人数众多,法院可以采取抽签方式遴选若干代表人参加庭审
【答案】AD。
解析: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依法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故A项正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是单位犯罪的,可以直接以单位犯罪审理本案,不需要撤回起诉,故B项错误。依据《刑诉解释》规定,张某在开庭时才认罪认罚,人民法院可以不再通知人民检察院提出或调整量刑建议,故C项错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被害人数众多,法院可能会采用抽签方式遴选若干代表人参加庭审,确保庭审的秩序和效率,故D项正确。
3.甲公司注册资本200万,由李、王、吴三人设立。王出资50万已实缴完毕,李认缴50万尚未缴纳、吴出资120万,并约定其中20万作为资本公积金。现甲公司已经使用除资本公积金外的公积金仍不能弥补亏损。三位股东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来弥补亏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无需通知债权人
B.甲公司需先使用资本公积金,才能使用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弥补亏损
C.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时,应减少吴的相应份额
D.可以通过减少李未出资的部分来弥补亏损
【答案】AB。
4.晨阳公司曾向富民银行借款1000万,王某提供一般担保。后因晨阳公司未能偿还借款,富民银行起诉至法院。2024年3月,法院受理了晨阳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5月15日,王某电报债权1500万,管理人认可4000万,王某提出异议,管理人不予理睬。6月1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完成债权核准。此时富民银行仍未申报债权,其与晨阳公司的诉讼仍在继续。下列选项正确的一项是?
A.因晨阳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因此法院应驳回富民银行的起诉并要求其向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B.因富民银行与晨阳公司的诉讼尚未完结,因此富民银行不得申报债权
C.富民银行需在其与晨阳公司的诉讼完结后方可申报债权
D.王某可在6月30日前向法院申请债权确认
【答案】D
5.朱某给毛某50万让其设立星力公司。毛某、赖某、李某成立星力公司,毛某占股80%,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但公司实际事务由朱某管理。赖某利用朱、毛管理疏忽,抽逃出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赖某应返还出资给公司
B.朱某应承担责任
C.朱某和毛某承担连带责任
D.毛某承担责任
【答案】AD
6.发行类别股....
A.需要先改章程
B.选董事时可以用该类别股的表决权表决
C.选监视时可以用该类别股的表决权
D.因为该公司拟上市,故不得签发类别股
1.不要求大树的所有人赔偿......
A.大树和电线单位有责任竞合
B.大树单位适用不诉免责
C.电线单位适用不可抗力免责
D.法官的裁判体现了责任自负原则
【答案】B。
解析:责任竞合要求一个行为触犯了两种不同的责任,本案中只有一个侵权责任,所以不存在责任竞合。A错误。被侵权人没有起诉大树的所有单位,成立不诉免责。B正确。电线单位①承担赔偿责任;②不能预见暴雨来临树会倒。不成立不可抗力。C错误。责任自负原则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自己负担,本题中,被侵权人没有法律责任。所以没有体现责任自负原则。D错误。
2.某年3月1日甲对乙进行赔偿起诉,3月5日法院经审查正式受理并同时告知。后甲撤诉,4月15日,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并同时送达双方。问诉讼时效什么时候中断?
A.3月1日中断
B.3月15日中断
C.4月15日中断
D.因撤诉未起诉,不中断
【答案】A。
3.一审原、被告均未上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过程中,上级法院认为一审法律适用错误,提级审理。请问,此时一审法院应该怎么办?
A.裁定驳回起诉
B.移交中院一并审理
C.裁定中止审理
D.等再审结果出来
【答案】B。
4.甲起诉乙借款纠纷,一审乙承认借款事实但是主张已经用现金还了,法院判决乙败诉。乙提出上诉,在二审中承认借条,但是主张甲没有支付借款给自己。关于二审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B.法院重新为当事人指定15日的举证期限
C.应当重新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D.二审法院可以到一审法院所在地开庭审理
【答案】D。
解析:在二审程序中,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二审法院为了便于调查取证和审理案件,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到一审法院所在地开庭审理,故D项正确。二审中的举证期限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定的,不一定是15日,故B项错误。证据交换也不是必须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决定是否进行,故C项错误。延期审理通常是因为出现了法定事由,如当事人不到庭、需要新的证据等,而不是因为当事人的主张变化,故A项错误。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D。
5.张某因医疗纠纷导致医生死亡。被法院院长左某目睹。本案由法官王某担任审判长依法开庭审理本案,被好人张某以公诉人态度恶劣为由提出公诉人回避。审判过程中发现张某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下面哪些选项正确?
A.若左某为证人,需要回避
B.王某是本案审判长,不可以再参与强制医疗的案件审判
C.若书记员是被告辩护人胞妹,需要回避
【答案】BC。
解析:A选项左某为案件审理法院的院长,但是左某并不直接参与本案审理,并与本案无直接厉害关系,因此本案中左某可以作为证人。B选项一位法官参与其中一个阶段案件的审理程序,不能再参与其他阶段案件审理,因此B选项正确。C选项书记员,以及法院聘用人员等属于回避的对象。
1.下列选项可以成立实用新型的是?
A.一个特殊形状的枕头可以缓解颈部压力
B.一个特殊材质制作的晾衣架可以增加承重
C.一种新技术制造的外观新颖奇特的杯子
D.一种快速检测奶牛有没有乳腺炎的新方法
【答案】B。
2.某教育机构宣传可以参访名校、状元陪读,已售1000+,结果不能保证全员参访,提供不了状元和已售相关资料,属于什么行为?
A.网络不正当竞争
B.虚假宣传
C.引人误解的宣传
D.混淆行为
【答案】B。
3.市文旅局计划在各区县都建设旅游景点,市文旅局要建一个生态旅游园区,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向市生态局提交环评报告表
B.向市政府提交环评报告表
C.向市政府提交环评报告书
D.向市生态局提交环评报告书
【答案】D。
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本题中,市文旅局计划建设的生态旅游园区很可能是一个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因为它涉及到土地开发、生态景观的改变等多个方面。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这类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而不是报告表或登记表。故A、B项错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故本题该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该报市生态局,故C项错误,D项正确。
4.小月超市销售弯弯牌牛奶,然后发现饮用该品牌牛奶的消费者腹泻,后来经过查验是因为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消毒致使大肠杆菌超标。为避免扩大危险,小月超市不能直接采取的措施是?
A.召回已销售的牛奶
B.停止销售该品牌牛奶
C.通知已购买该牛奶的消费者
D.通知牛奶生产商
【答案】A。
5.某大学委托某文化公司拍摄招生短片,对作品归属没有约定。该公司让员工徐某和张某到校园拍摄,对该职务作品的归属也没有约定。关于该作品的归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归大学
B.归公司
C.归徐某和张某
D.大学和公司共有
【答案】B。
6.王某在鼎好公司从事外墙清洗工作,2023年9月公司为王某购买人身保险并缴费,王某口头同意指定其妻为受益人,12月公司停止交费,2024年3月王某坠亡,那一选项正确?
A.王某妻子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金
B.保险公司因公司欠费有权解除合同
C.保险公司可在公司恢复交费后支付保险金
D.保险公司因王某未签字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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