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步兵对战用枪的基本枪法

文摘   2024-10-31 00:02   山东  


步战枪与马上作战不同。马上作战可借马力冲击,而步战用枪无马力可借,前进后退均需人双腿实现。细数十八般兵器,排除远射之弓弩,能胜人者不过枪棍刀剑,而枪为百兵之王,自有其道理。枪因为长度关系,只要守住一面,即可立于不败之地,正所谓“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枪法之道,实际上很简单,不过一“本”,一“法”,两“”术而已。


▲各枪法流派枪器特性差异比较

所谓枪法一“本”,就是枪法的根本,就是根劲儿。何为根??何为根劲儿???所谓根,就是身体躯干,所谓根劲儿,就是利用身体躯干的力量运枪,运枪不是靠胳膊,而是靠整个身体躯干的力量来运枪,而在许多枪法中,又往往强调身体躯干中最为明显的腹部力量即所谓丹田力,就是下腹部所产生的力量来运枪,所谓“枪是缠腰锁”,即枪根不离腰畔,以借根劲。除了下腹部,腰胯,后背,两膀,甚至大腿都要参与发力。人身体中的力量实际上很大,但是由于身体结构等多方面原因限制,其力量输出往往极为有限。

我们假设身体的力量为100,如果只使用手臂驱动枪前刺,那么参与做功的肌肉占身体所有肌肉只有20%,那么100×20%=20,也就是说输出的只有20的力量。而同样一个身体较为瘦弱之人,由于身体瘦弱,其力量只有80,但是其掌握了根劲儿,可以调动身体更多的肌肉参与做功,丹田、腰胯、肩背、手臂都参与做功,那么其输出力量占身体总量的50%,那么就是80×50%=40。当然,这里仅仅是举个例子,里面的数据仅仅是为了说明道理而举,而不是精确的量化研究数据。但是这个简陋的例子也可说明,掌握了根劲儿,掌握了正确的发力方法,完全可以使一个较为瘦弱的人发出比身体强壮人更大的爆发力来。

所谓一“法”,就是“守中”的理念。而二“术”,不过一“拨”,一“刺”(旧时也称“戳”)而已。守中就是要把枪端平,枪尖可略微斜向上,但不应高过对手的咽喉部位,以屏蔽笼罩全身,即所谓的中平枪起手,从对手角度看,中平枪占据了你的身体正中一点,从两侧,或从下方进攻,中平枪利用根劲儿发动,一“拨”,即可破坏你的进攻,而如果拨刺一体的话,那么小命堪忧。而从持枪者一方看,端好中平枪,即守住了“中”,而对手只要从正面过来,无论正中,还是左右上下,你只要用好根劲儿,双臂一拧不过一扎的距离(大拇指与食指尽力张开的距离,大约10-15厘米),而枪头横摆一尺,迅猛急速,无可抵挡,上挑、下劈、左拦、右拿,再配合各个斜上斜下方向,形成一个米字轨迹即可屏护全身。而敌直线进攻你需要轨迹长,甚至需要身步前行配合,虽然占据先手优势,但是进攻轨迹长,借助根劲儿不易,容易被以横破直。而你借助根劲儿发动枪头运行轨迹短,力量大,后发先至,以大力胜小力,优劣立辨。而攻击时唯有中间一点最快、最近、最透、最省力,在对方看来只有一个点,而且这个点的具体落点无法捉摸,运枪直线扎出,是前后的轨迹,但枪尖扎向对方的哪一个部位,变化则较难估测。


刺具体可分原地戳刺,与身足前行刺击。原地戳刺每一刺,也是需要正确发力,以便于借助马步变弓步,借助后腿蹬,腰胯肩背,直达两臂形成全身发力,如此才能迅猛大力,无法抵御。而身足前行刺击,则是以两脚快速移动,以身体带动长枪在快速运动中刺杀敌人。后者主要在长枪、超长枪中运用较多。而对于超出人体身高3倍以上的长枪、超长枪,其手臂推枪送枪的那么距离已经微不足道。所以对于这种长枪、超长枪来说,其运用刺击的方法要么固守阵中以防御,要么是利用身步前行,甚至奔跑中所产生的身体位移,带动长枪刺中目标。例如瑞士雇佣军的长枪用法就是如此,我国许多长枪超长枪,即所谓的“竿子”,大都强调的身步前行刺枪也是如此。


而这里之所以谈“拨”,而不是“革”,则是因为个人对步战用枪的软硬枪的看法,旧时所称“革”法,实际上是传统的圈枪拦拿之法,分为封、闭、劈、拦、高提、低提、砑、大封、勾、反闭等法。但其中以“封”、“闭”最为基础重要,只要熟练“封”、“闭”之法,其它的技巧 就很容易能够掌握了。以枪头画出各种形状轨迹(详见吴殳手臂录之鸟迹图)以便于拦拿对手大枪。这恐怕还是马上大枪所演化。

但如果枪硬则直接用拨,以中平枪为势,无论上下左右,只要运足根劲儿一“拨”,以大力破花俏,以“直线”破“弧线”,以“简单”破“复杂”,优劣立现。所以,个人提出,所谓枪法,不过所谓一本——“根劲”,一“法”——“守中”。而二术——一“拨”,一“刺”而已。

如此足以防守一个方向的来敌。旧时所谓“中平枪,枪中王,中央一点最难防”。所以中平枪乃枪势之母。枪主防御,利用枪比其他兵器长的优势进行防御,而学会了利用根劲儿运枪,掌握了“守中”法则,熟练了“拨”、“刺”两术,即可防护一个方向的敌人进攻,足以上阵杀敌。

如果对手要想破你的枪势,要么力量实在远大于你;要么就是绕过了你的枪头,而你后退就不及时;要么兵器长过你。


如果对手力量大于你,对手拨打你的兵器,一下就将你的枪荡开,你的空门大开,只有让人长驱直入,那么就是差在了功夫上。

如果对手身体绕过你的枪头,一旦过了枪头,你的枪杀伤力将变得极为有限,所以要么加速后退拉开距离,要么举枪,调转枪尾,凿击敌人。所以,步战用枪与马上用枪不同,马上用枪可以尽杆而握,因为马上用枪不存在对手绕过枪头近身的情况发生,而尽杆而握,可以使枪探出的更长,杀伤距离更远,而且没有后面枪尾的限制也不至于碍手碍脚。但步战不同,往往存在对手绕过枪头近身的情况,所以枪尾需留出二三尺,用于应付这种情况以救急。


一般说来适合游场较艺江湖搏杀等单打独斗之枪,枪长一般在两倍身高之内,以便于灵活运枪,枪越短,劲力就越容易直贯枪尖,力量传递到枪尖损失就小,“拨”的力道就越大,防御就越稳固。同时为了以一敌多,又有枪用棍法只说,即江湖搏杀之枪术往往不能拘泥于单纯的枪法,而是要融会棍法中的横扫、劈打等棍法,以点控面,以一敌多。同样又有棍用枪法之说,即用棍端像枪术一样刺拨,由于棍的断面面积小,一旦刺中,其伤害甚至比棍梢扫中更大,而棍用枪法,也足以守住一个方向。所以有“棍用枪法,枪用棍法”之说。但枪如要用棍法,必然枪长在两倍身高,甚至更短,因为只有如此,才能运枪便易,可以灵活运用枪梢鞭打,且有足够力道。所以个人把枪长两倍身高之内的短枪称之为格斗用枪,可用于游场较艺、江湖搏杀。而超出两倍身高之枪,则称之为战阵用枪。


而吴殳的《手臂录》、《无隐录》,实际上是从游场较艺用枪角度出发,其中许多理念并不适合战阵,例如其以短枪峨嵋为上,而短枪适合于不排成阵列的格斗,而不适合战阵。而其排斥棍法,显然也将江湖搏杀排除在外,因为在江湖搏杀与游场较艺又有不同,游场较艺往往单对单,这样枪手只需要防护一个方向敌人即可。而江湖搏杀往往面临一对多的状况,这个时候,就需要大面积杀伤的棍法,配以灵活脚步,防护自己的侧后方向。而枪法虽然防御绵密,攻击琢磨不定,但只适合以多对一,单对单的状况,而从吴殳的经历所看,其经验也是来自于平日训练以及游场较艺,而非来自于更适合江湖搏杀的少林寺,也不是来自于军旅,其所喜枪法从技术特点来说也适合游场较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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