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讯(记者杨虎 通讯员牟超越)11月7日,记者从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7日起,我市风力减弱、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可能出现轻至中度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我市于11月7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通知强调,要按照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往期回顾
编辑:任新新
责编:田艳军
监制:樊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