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协作中心是市公安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8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连云港市公安局决定为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协作中心(以下简称“协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协作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lyg.gov.cn/)查询、下载。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9日之间)。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25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各个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公安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公安局负责。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222.189.10.7:8082(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市本级”入口,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公安局联系,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0518-81860076。
网上确认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公安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同上。
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公安局联系,联系方式同上。
报名注意事项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公安局统一组织。
笔试
资格复审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公安局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公安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考察由连云港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工作参照人民警察考录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连云港市公安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公安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公安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协作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186015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