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国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存在:
一、保本收益
二、基金账户运作不规范。深国融管理的雅兴投资与深圳市深国融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国融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融资产)签订资金借用合同,约定雅兴投资将500万元出借给深国融资产。同时根据雅兴投资募集账户、托管账户流水及深国融资产证券账户交易记录,雅兴投资曾在2017年6月6日、7月18日、7月19日分三次向深国融资产各支付100万元,合计300万元。而深国融资产仅在2017年6月7日、2017年7月19日分二次将银行账户中的100万元转到证券账户用来交易,合计200万元。截至审理日,深医融未提交关于差额100万元的资金流向、用途,基金账户运作不规范。
三、人员、场地混同。根据机构自认,因缩减开支,深国融管理的多家机构共用同一办公室来降低成本,涉及到的机构包括深国融、深国融资产及深圳市海纳百川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四、宣传推介存在严重误导性表述。深国融管理“前海金融管理”“深国融金融管理集团”两个微信公众号,部分文章宣传标题为“深国融”兼营民间借贷、小额借贷、众筹、担保等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业务。
五、未妥善保管部分基金材料。深国融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缺失。
六、未及时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在检查过程中,机构自认时任合规风控负责人邹鸿湘在2021年7月离职后,未及时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
故监管决定撤销深国融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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