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江苏法治报》2024年9月26日头版
八月下旬,暑热渐消、秋意初显。张家港市法院执行局局长朱伟推开门,走进了因儿子丧生于交通事故而一蹶不振的李某家。
“老李,司法救助申请通过了!”
“真的吗!”申请执行人李某一阵惊喜。
当执行干警将司法救助决定书放到李某面前时,李某握住朱伟的手说:“儿子走后,妻子抑郁,我又没有收入,这段时间我的内心无比煎熬,司法救助金让我看见了生活的希望。”
自2014年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以来,江苏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构建多维救助机制,目前已形成了“财政预算的司法救助金+其他救助渠道”相结合的多种救助模式,有效提升司法救助能力和救助实效。
与慈善总会携手
扩大救助覆盖面
向爱心企业推荐
着力推进就业安置
同保险公司合作
助力人身伤害类赔偿
来源丨苏州市中级法院
编辑丨居丹丹
核发丨王 刚 丁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