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 1 月 10 日,山东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女生失踪,这一事件在学校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个月后,尸体在学校废弃厕所被发现,更是让整个校园陷入了恐慌。警方根据两名学生的证词锁定了张志超。
据了解,同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的证词成为了警方锁定张志超的关键。2005 年 1 月 10 日清晨,张志超在学校洗刷间遇到了失踪女生,见四周无人,便起了奸淫之心。随后,他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架在女生脖子上,将其劫持至洗刷间内,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将其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作案之后,张志超离开洗刷间时遇见了王广超,将犯罪实情告知,并让他帮助看守洗刷间。随后,张志超到学校的小卖部购买一把新锁,用于将废弃厕所锁住。
张志超当天就承认了罪行,王广超也指认张志超是凶手。2006 年 3 月,张志超被判处无期徒刑,王广超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一审宣判后,两人均未上诉。
张志超本是一名普通的高一学生,他的人生轨迹却因为这起案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从一个充满希望的少年,变成了一名被囚禁在监狱中的罪犯。而王广超,也因为这起案件,背负了包庇罪的罪名,度过了漫长的岁月。
入狱 6 年后,张志超在与母亲的一次会见中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此后,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开始为儿子申诉。律师介入后发现该案存在诸多疑点,如受害者身上未提取到精液和其他身体物质、张志超口供不一致、物证稀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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