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地谈一下媒体和学术研究“知识产权归属”

文摘   2024-11-04 19:29   法国  

如果说学者被媒体引用的理论是支持文章论证得以成立的承重墙,那就已经超过普通“文献引用”范畴。尤其是在同一篇媒体文章中,同一作者的同一研究的引用份额超过所有学术引用的2/3甚至更多。


换句话说,对于这篇媒体文章的结论来说,是无法单纯从字数来计算学者研究的理论贡献份额的。如果一篇媒体文章的理论支持都来自同一学者的同一理论,并且其讨论的问题没有超越学者研究的范畴,那么认为学者理论仅作为“合规引用”的一小部分而存在、学者本人作为数十位被访者的其中之一,这是不合适的。


这就涉及媒体“文章作者”和学者“理论提出者/研究者”的知识产权的界定或争夺问题,在一些地方,它由于界定不清晰而产生模糊地带。


作为记者,媒体写作的实际情况是,即使能够靠自身采访得出结论,但仍需要靠已经发表的社会学研究寻求结论的“合法性”,因此新闻稿件并不能成为“理论原创者”;稿件在理论传播中能够扮演的是将学术语言翻译重组、并为理论找到更多受众的角色。但认为记者是单纯的学术传声筒又是不公正的。


本质上说,这是一个发现社会问题并讨论传播的问题,是媒体和学术界如何互惠及合作的问题。从文章归属来说,媒体文章本身的产权属于“作者”,而从学术理论的知识产权归属来说,属于学者——理论提出、长期调查和得出结论者。


因此,在“理论的主要提出和解释者”和“文章的写作者采访者”之间,理论的归属和文章的归属分属不同的人。但其中确实存在着“更不可或缺”的角色。


如果单一学者的单一理论在一篇媒体文章中扮演了绝对性的理论支持角色(如提出概念,解释因果,得出结论)并被媒体拿来作为支持性的“观点”(而非论据),这并不能与记者编辑进行大量实地采访工作(提供论据)进行混淆。当然,从我的观点看,前者更为重要。因为没有后者,前者仍然成立,只是无法广泛传播;但没有前者,后者的理论框架就至少不是现有的样子。


而这个事件混淆了两者,不受控制的舆论将其推到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局面——或者学者是剽窃者,或者记者是学术传声筒。但如今学者被攻击为追名逐利的剽窃者,这是不公平的,而且可以想见,以后媒体和学术界的合作会更加困难。


最后,无论如何,反智和二元对立都是不应该被鼓动的。我反对所有鼓动二元对立、反智攻击、恶意揣测的行为和声音。尤其媒体和学界,相对掌握话语权的群体,更应该警惕简单化、非黑即白及反智。


1969年的九号楼
第三机动队冲进九号楼时,据说里面正在用最大音量播放维瓦尔迪《谐和的幻想》,而我们把温吞吞的啤酒倒进从理学院实验室偷来的广口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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