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企业   2024-11-12 20:1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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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法治动态】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将我国文物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文物法律制度框架,推动文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实现文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好法治保障。(来源:新华社)

【国咨说】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了文物的定义,扩大了保护范围,包括与中国共产党历史相关的文物,以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增加了文物保护规划、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以及“先调查、后建设”和“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强调了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工作的重要性,并鼓励开展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同时,新法在文物追索返还领域增加了国际合作的规定,这对于流失海外的文物追索具有重要意义。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大,提高了罚款额度,并增加了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规定,这有助于更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


【最高检: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4年全国年会11月8日在重庆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出席会议并致辞。苗生明指出,面对轻罪案件占比持续上升、犯罪类型转向以法定犯为主等情况,应当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加强对轻微犯罪入罪标准及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科学设定犯罪圈,以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依法慎用刑事打击手段。(来源:最高检)

【国咨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4年全国年会上的致辞中强调了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性。其强调了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密切联系。苗生明提出需要加强对轻微犯罪入罪标准及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这表明司法实践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犯罪形态的变化,科学设定犯罪圈,以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依法慎用刑事打击手段,这有助于平衡法律的严厉性和人权的保护,避免过度刑事化,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国内热点】


【重庆:园长收6元巧克力被解雇,法院判赔71500元】

据报道,以幼儿园园长王某因收受幼儿给的6元巧克力,幼儿园理事会遂对其做调岗,王某拒绝后被开除。后王某起诉至法院。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结合零食价值、王某将零食分享给其他小朋友的情况,其行为并未达到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程度,亦未超过普通善良人之衡量标准及公众正常容忍范围。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幼儿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付71500元。幼儿园不服,提起上诉。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光明网、法治日报)

【国咨说】

王某作为幼儿园园长,接受幼儿赠送的小额零食并分享给其他小朋友的行为,并未达到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程度,也未超过公众正常容忍范围。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了教育机构在行使用工管理权时应当秉持善意理念,遵循比例原则,体现过罚相当。这意味着对于劳动者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行为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而不应过度惩罚。另外,法院认定幼儿园在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未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即未事先通知工会或采取变通方式履行告知义务。这强调了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上海:女子网购“薅羊毛”获利13万元,被判二缓二】

据报道,一女子通过在购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者赠品等方式,非法牟利骗取平台退款。虚假退货后剩下的部分商品,女子联系回收商家卖出,通过销赃二次获利。5个月内,女子共计骗取平台退款13万余元。上海青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来源:红星新闻、上海高院)

【国咨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女子通过故意只退空包或赠品的方式,非法牟利骗取平台退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该判决对潜在的违法行为具有威慑作用,提醒公众利用网络平台的漏洞进行非法牟利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本案也反映出电商平台在退货流程和审核机制上可能存在的漏洞。电商平台应优化退货流程,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以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国际热点】


【韩国:Meta违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被罚216亿韩元】

日前,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决定以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为由,对Meta公司处以约216亿韩元的罚款。据调查显示,Meta从旗下社交平台脸书的个人简介中,收集了约98万名韩国用户的个人敏感信息,并将其提供给了广告客户,导致约4000家广告商对这些敏感信息加以利用。Meta在收集利用这些敏感信息时未获得用户同意,也没有采取相应的信息保护措施。(来源:闪电新闻、央视财经)

【国咨说】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敏感信息的处理设定了严格的规定,体现了对个人隐私权的高度重视。Meta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收集并使用敏感信息,违反了这一法律,因此受到了重罚。此案也反映了跨国公司在全球运营中面临的合规挑战。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数据保护法律和规定,公司必须确保其业务实践符合各地的法律要求。



【学者观点】


【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将行之有效的数字经济政策及时上升为法律】

在数字经济治理方面,我国主要运用政策和法律两类手段。应有效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将行之有效的数字经济政策及时上升为法律。鉴于在平台经济治理、数据治理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制等具体领域,以及在贯穿上述各领域的基础制度方面,都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制度预期”的突出问题,应着力从良法与善治两个层面,构建数字经济治理的法治路径。为此,在数据治理、数字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应加强相关价值引领,推进数字经济立法的体系化,从而构建“良法”;同时,还应将包容审慎原则贯穿执法和司法,优化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的权力配置,保障平台企业、消费者等主体在数字经济治理方面的参与权,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从而持续推进“善治”。依循上述数字经济治理的法治路径,更有助于保障市场主体的“制度预期”,切实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数字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来源:《东方法学》2024年第5期《构建数字经济治理的法治路径》)

【国咨说】

在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和新业态层出不穷,因此执法和司法应当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这意味着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应当考虑到数字经济的特点,给予创新一定的空间,同时确保法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且张教授提倡在数字经济治理中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包括平台企业、消费者等。这要求执法和司法机关在权力配置上进行优化,确保各主体的参与权,通过合作和协商来解决数字经济中的问题。强调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数字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这意味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不仅要追求效率和创新,还要确保公平、安全和可持续性,这些都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实现。其为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了一个法治化的视角,强调了政策与法律的衔接、立法的体系化、包容审慎的执法和司法,以及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这些都是构建数字经济治理法治路径的关键要素。


【本期资讯团队】:

资讯编辑:张一诺 任鹏鸽

国咨说:律师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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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咨律师简介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金)

张金: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擅长领域: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公司清算与重整、金融诉讼。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曾承办大量案件包括:婚姻继承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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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2012年4月9日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核准成立。12年以来,陆续承办了大量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国咨所以现代管理体制及先进的法律文化底蕴,汇集了大批优秀、精干的法律专业人才,其中既有全国知名的专家型律师,又有业界深具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国咨所还聘请了一大批全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等作为学术顾问,指导律师办理各类疑难法律业务。多名合伙人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高超的职业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对案件办理方向的把握及案件的过程和结果的研判具有突出的能力。

END


1、【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2、【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3、【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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