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
迅速展开调查
2023年5月,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收到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的一条线索,蓝田县境内西气东输三线中段管道工程洞渣堆放于张家坪村一组农用地上,占用土地资源,侵占河道,影响流峪河行洪安全,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张家坪村地处大山深处、秦岭腹地,属于秦岭重点保护区。事关秦岭、责任重大,该院干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固定证据,之后干警们又数次前往现场调查,使用无人机拍照和勘查测量,走访周围村民数十人,深入相关施工单位了解情况,询问相关行政机关,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于一周内查明了蓝田县两家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事实。
制发《检察建议书》
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于5月16日、5月23日先后向两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尽快纠正对流峪河河道的不法侵占,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并在今年汛期前对全县主要河流河道进行执法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同时对违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进行查处,恢复土地原状,积极履行土地资源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国家土地资源。
及时回头看
检察建议并没有一发了之。2023年7月18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现场进行回头看,发现现场洞渣未得到有效清运,洞渣不断侵占农用地,侵占河道。2023年9月6日,干警们再次到现场调查,发现仅清运小部分洞渣,大量堆放的洞渣仍存在侵占农用地、侵占河道的事实,违法状态并未完全纠正,生态环境仍未得到修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
移送审查起诉
为了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2023年9月11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移送后,该院联合秦岭北麓检察院继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改,经过多次督促和沟通,两家行政机关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通过数月的不懈努力,在案件起诉期间,两家行政机关对占用耕地和河道的洞渣清运完毕,河道畅通、耕地恢复,流峪河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平和。
2024年3月14日下午,蓝田县人民检察院、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办案人员以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群众代表前往现场查看整改情况。随后秦岭北麓检察院组织召开现场听证会,蓝田县院检察官、秦岭北麓检察院检察官分别将案件起诉前、起诉后办理情况进行介绍,行政机关就整改情况进行说明,经听证员评议,村民代表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洞渣已经清运完毕,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经公开庭审,秦岭北麓检察院依法作出撤回起诉决定,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秦岭生态
设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旨在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侵害。此次区划院与跨区划院协同发力,在开庭审理前共同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将修复治理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承担责任的重要方式,有效实现公益诉讼目的,守护了秦岭绿水青山。
近年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深刻领会秦岭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和责任使命,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筑牢秦岭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彰显了保护秦岭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
(来源于:西安蓝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