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名!呼伦贝尔3家单位公开引进人才

政务   2024-11-29 17:14   内蒙古  

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公告全文

(滑动了解)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1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所取得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前。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

(9)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参加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本科生截止2025年8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截止2025年10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和2025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及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具体资格审核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在规定日期内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报名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考生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考生属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系部)学历学籍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该考生是否能够按期毕业、是否能够按期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应聘考生需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4.同一岗位评估认定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引才计划数或取消开考。

5.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选在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官网公布。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内容。

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农牧局网发布。评估认定成绩现场公布。

2.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党组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两次。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21005。

四、其他

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作出调整,届时将及时在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 附件1: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 附件2: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 附件3: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承诺书(应届毕业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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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8日  



海拉尔第二中学

引进人才公告


公告全文

(滑动了解)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5年海拉尔第二中学(第二次)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8人。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海拉尔第二中学(第二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含)。

3.资格条件:

(1)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报名岗位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2)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3)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不包含独立院校和全日制专升本)、学位、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其中,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引进人才报名开始日前。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和2025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及网络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与《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招聘就业中心南103教室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其中,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需将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统一扫描至同一(PDF)文档中发送至《岗位需求表》中指定邮箱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2月4日携带报名相关材料至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

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人员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企业合同制人员的须在报名表中明确注明,并在考察环节开展之前完成辞职手续,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9)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本次引进人才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

4.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30比例的岗位加试结构化面试环节。加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环节总成绩。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0比例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并列而超出1:30比例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0比例的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方式

评估认定环节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评估认定环节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具体要求将以《考试通知单》形式发放,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2.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试讲总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评估认定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及海拉尔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应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对于放弃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教师准入、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及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海拉尔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待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2025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后,由海拉尔第二中学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海拉尔第二中学党委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2.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未能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

(2)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

(3)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呼伦贝市域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聘用的(以聘用主管机关下发聘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4)呼伦贝尔市域外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拟引进人员公示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海拉尔第二中学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海拉尔第二中学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

海拉尔第二中学监督举报电话:0470-8323017

四、其他

2025年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海拉尔第二中学(第二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2.2025年海拉尔第二中学(第二次)引进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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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第二中学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6日

 


呼伦贝尔学院

引进人才公告

公告全文

(滑动了解)

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首次引进人才岗位出现空缺,现根据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计划第二次引进人才14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公告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学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中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日前。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上午11:00时起至2024年12月4日下午5:00时止。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将《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论文等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以上材料以“申报岗位专业名称+最高学位+本人姓名”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hlbrrsc3060@163.com,《报名表》中照片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需求表》中联系人电话。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报名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告知本人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审核结束后形成报名合格人员具体名单。合格人员具体名单将在呼伦贝尔学院官网公布,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当场确认《笔试准考证》信息是否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四)评估认定

1.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由呼伦贝尔学院统一组织,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呼伦贝尔学院官网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出现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因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呼伦贝尔学院组织面试考核。面试内容一般包括思想政治、师德表现、心理健康状况、教学科研能力、技能操作、试讲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为面试合格人员,学校于当日提交面试合格人员名单。

4.面试评估由5-7名高校同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学校参与评估专家总数不超过评估组人数的三分之一。评估组应出具书面意见。

5.博士研究生只需要进行面试,不参加笔试。

6.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7.评估认定总成绩满分100分,评估认定总成绩=面试总分*70%+笔试总分*3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况,面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8.评估认定总成绩在呼伦贝尔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引进人员弃权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及呼伦贝尔学院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学院党委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七)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2024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学院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学院,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十)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纪律监督

本次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3103200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四、其他

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做出调整,及时在呼伦贝尔学院官网及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呼伦贝尔学院 

2024年11月26日


  • 附件【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 附件【附件2.2024年呼伦贝尔学院第二次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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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奔腾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呼伦贝尔新闻微信公众号
版面编辑/梁燕 责编/李荣  监审/乔娜  总监制/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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