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分类培育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同时包括:
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各级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鼓励“名特优新”优秀个体劳动者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社会性组织工作。引导“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展职业技能、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对以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为经营内容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引导协助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落实传承保护相关政策倾斜,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
为“名特优新”库内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商标品牌战略,进行商标品牌注册全流程指标,提供商标注册、品牌培育、质量管理等一揽子服务,享受“快速办、优先办、上门办”的服务直通车。
利用各类媒体,举办系列活动等方式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集中宣传。联系旅行社、专业策划公司,推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相关研学、旅游、团建等项目。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来源丨株洲市场监管
编辑丨龙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