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保障工作,根据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在我县范围内实施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如下。
一、学前教育
政策依据:《贵州省学前教育资助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18〕206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黔财教〔2022〕187)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3〕170号)。
(一)学前教育幼儿奖补资金。
1.资助对象: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就读,通过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相关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等“十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400元/生·学期。
3.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初向就读学校(园)申请。
4.发放方式:县教体局通过农商银行或贵州银行代发账户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中。
(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1.补助对象: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幼儿园就读的幼儿。
2.补助标准:每生每天补助3元,每学期按在校时间100天计算,共300元/生·学期。
3.补助方式:就读幼儿园直接提供膳食补助,不发放到学生或家长个人。
二、义务教育
政策依据:《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19〕199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3〕166号)。
(一)“两免”(免学费、免教科书费)。
1.免学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教科书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一补”(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1.资助对象: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优先保障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相关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十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2.补助标准:小学寄宿生625元/生·学期,初中寄宿生750元/生·学期;小学非寄宿生312.5元/生·学期,初中非寄宿生375元/生·学期。
3.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初向就读学校申请。
4.发放方式:县教体局通过农商银行或贵州银行代发账户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中。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补助对象: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就读学生。
2.补助标准:每生每天补助5元,每学期按在校时间100天计算,共500元/生·学期。另外按上级“5+X”供餐模式每生每天交2元用于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
3.补助方式:学校直接提供膳食,不发放到学生或家长个人。
三、普通高中
政策依据:《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4号)、《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203号)。
(一)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1.资助对象:在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
2.补助标准:950元/生·学期。其中扶贫专项助学金500元、免(补)教科书费200元、免(补)住宿费250元。
3.申请方式:(1)省内学校就读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2)省外学校就读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向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或县教育体育局申请,于11月底前提交《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申请表》。
4.发放方式:省内学校就读学生,免(补)教科书费、免(补)住宿费在开学时学校直接免除,专项助学金按学期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学生开通金融功能的“一卡通”或“社保卡”中;省外学校就读学生,在办理当学年通过“一卡通”系统,一次性将全学年1900元发放到学生开通金融功能的“一卡通”或“社保卡”中。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补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1000元/生·学期,具体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分三档在750-1250元范围内确定。
3.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初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
4.发放方式:县教体局通过农商银行代发账户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三)普通高中免学费。
1.资助对象:在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脱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2.补助标准:务川中学(二类示范高中)900元/生·学期;务川民族中学(三类示范高中)800元/生·学期,务川第二高级中学、汇佳中学380元/生·学期。
3.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时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
4.免除方式:每学期开学时学校直接按标准免除,不发放到学生个人。
四、中等职业学校
政策依据:《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4号)。
(一)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1.资助对象: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一、二年级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
2.补助标准:950元/生·学期。其中扶贫专项助学金500元、免(补)教科书费200元、免(补)住宿费250元。
3.申请方式:(1)省内学校就读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2)省外就读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向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或县教育体育局申请,于11月底前提交《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申请表》。(3)省外就读技工学校学生于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向县人社局申请。
4.发放方式:省内学校就读学生,免(补)教科书费、免(补)住宿费在开学时学校直接免除,专项助学金按学期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学生开通金融功能的“一卡通”或“社保卡”中。省外学校就读学生,在办理当学年由县教体局或县人社局通过“一卡通”系统,一次性将全学年1900元发放到学生开通金融功能的“一卡通”或“社保卡”中。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1000元/生·学期,具体标准由学校结合学生实际,在750—1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3.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初向就读学校申请。
4.发放方式:学校通过农商银行代发账户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三)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1.免除对象:具有全日制中等学历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免除标准:1000元/生·学期。
3.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时向就读学校申请。
4.免除方式:在开学时学校直接按标准免除,不发放到学生个人。
五、高等教育
政策依据:《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
(一)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1.资助对象:在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本科学生4830元/生·年(其中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免<补助>学费3830元);专科(含高职)学生4500元/生·年(其中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免<补助>学费3500元)。
3.申请方式:(1)省内学校就读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2)省外学校就读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向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或县教育体育局申请,于11月底前提交《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申请表》。(3)省外就读技工学校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向县人社局申请。
4.发放方式:省内学校就读学生,免(补)学费在开学时学校直接免除,扶贫专项资金按学期发放给学生;省外学校就读学生,在办理当学年由县教体局或县人社局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一次性将全学年4830元或4500元发放到学生开通金融功能的“一卡通”或“社保卡”中。
(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办理对象:务川县户籍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贷款额度:本、专科生(含高职)每年最高16000元,研究生最高20000元。
3.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4.贷款利率:与银行同期利率相同,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利息从毕业当年9月1日算起。
5.办理程序:每年7月中下旬至9月底办理一次。首贷须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现场办理;续贷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生源地助学贷款手机APP线上申请、远程受理,也可以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和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到现场办理。详情请咨询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和查看“务川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务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板块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知”。
6.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务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体育局窗口,咨询电话:0851-25625797。
六、雨露计划
政策依据:《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
(一)资助对象
贵州省户籍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和就读中职三年级的脱贫家庭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等。
(二)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1900元/生·年;
高等职业教育4500元/生·年。
(三)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时向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申请。
(四)发放发式: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按学期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开通金融功能的“一卡通”或“社保卡”中。
附: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通讯录
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0851-25625018
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敖老师18985218136
都濡街道中心学校文老师18985237069
丹砂街道中心学校何老师 13595268257
大坪中心完小申老师15985267676
丰乐中心完小王老师18985204889
黄都中心完小杨老师15120171266
涪洋中心完小马老师18985603391
镇南中心完小谢老师13984905628
泥高中心完小肖老师13765216189
砚山中心学校陈老师18786050910
分水中心完小李老师18786931118
浞水中心完小姚老师13985695476
茅天中心完小李老师15186719033
蕉坝中心完小马老师17716640736
柏村中心完小覃老师15086055371
红丝中心学校邹老师15286125329
石朝中心学校陈老师1868524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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