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南省选出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裴春亮,因涉嫌违纪问题,2024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罢免裴春亮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裴春亮,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新乡人。
原任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春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05年4月,在外做生意致富的裴春亮回村当村委会主任。上任当年,他自掏腰包为村里建学校、装路灯、修道路。为彻底解决用水难的问题,裴春亮带领村民们打深水井、修灌溉渠、建设水库,周边乡镇3万多人、近2万亩耕地受益。
裴春亮的事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7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向裴春亮同志学习活动。
2006年以来,裴春亮先后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首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荣誉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2008年,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8年1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河南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