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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
利用职权之便,相互勾结截留公款,用于平时吃喝挥霍和私分。近日,攀枝花市西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客服员工何某、涂某、陈某、邵某某等四人被西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何某等四人系攀枝花市西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担任公司客服一职,负责收取该公司业主支付的装修保证金、车位管理费、建渣清运费等工作。在此期间,四人共谋采取收钱开收据后不上缴公司财务的方式,将收取款项截留用于私分。
随后何某等四人便利用收款之机,将各自收取业主的费用截留,用于支付自己平时吃喝玩乐,其余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被四人私分。
西区公安接到该公司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迅速将四人抓获归案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经办案民警调查核实,四人通过上述方式侵吞该公司财物30余万元。
(图源网络 与本案无关)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接下来,西区公安将继续加大对
企业内部多发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
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和
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更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攀枝花西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