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一物业公司4名员工收了钱不上交,私分30余万元被抓!

美食   2024-11-02 14:07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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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日防夜防 家贼难防
有人身为企业的员工
却利用职务之便
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
西区公安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
涉案金额30余万
有力地维护了

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


   

利用职权之便,相互勾结截留公款,用于平时吃喝挥霍和私分。近日,攀枝花市西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客服员工何某、涂某、陈某、邵某某等四人被西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何某等四人系攀枝花市西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担任公司客服一职,负责收取该公司业主支付的装修保证金、车位管理费、建渣清运费等工作。在此期间,四人共谋采取收钱开收据后不上缴公司财务的方式,将收取款项截留用于私分。

随后何某等四人便利用收款之机,将各自收取业主的费用截留,用于支付自己平时吃喝玩乐,其余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被四人私分。

西区公安接到该公司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迅速将四人抓获归案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经办案民警调查核实,四人通过上述方式侵吞该公司财物30余万元。 

(图源网络 与本案无关)

另查明,犯罪嫌疑人涂某从公司离职后,隐瞒自己已不是该物业公司员工的真相,以办理车位使用需交车位管理费为由,骗取业主刘某某、汪某某共计人民币 10000余元。 
目前,四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业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强化监督约束职能,从机制上堵住诱发犯罪的漏洞,规范经营行为。同时 ,要定期开展法律宣讲、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的萌芽,一旦发现职务侵占等犯罪线索后,要及时报警,最大程度减少和挽回企业损失。

接下来,西区公安将继续加大对

企业内部多发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

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更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攀枝花西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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