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3人酒后袭警被严惩!

时事   2025-01-06 18:38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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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拷我!"

“你(民警)站在那里干什么?过来拷我啊!"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有少数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

在民警执法时无理取闹

甚至对民警肆意辱骂、暴力对抗

阻碍执法,公然挑衅

对此类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

公安机关一律依法严惩


【案情回顾】

近日,武都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某KTV负责人报警,称有人在KTV醉酒发生纠纷并伴有口角争执,在KTV里大吵大闹,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刻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们迅速分开了争执的双方,并对其进行询问。


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柏某、吴某、张某、李某四人均对民警做出拉扯、推搡的行为,严重阻碍民警执法,面对执法对象语言和行为的挑衅,民警沉着应对、保持理性,始终依法依规文明执法,但其四人并无收敛行为,不顾劝阻,反而进一步对民警恶语相向,并殴打民警头部,面对此行为,民警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将四名嫌疑人制服并被带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柏某、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事后四名涉案嫌疑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酒后犯法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应当承担。人的个体酒量差异较大,有些人酒量惊人,喝酒如灌凉白开,有些人则是“一杯就倒”,导致醉酒程度难以判断,酒后自我控制能力无法用一个科学客观的标准去统一鉴定。因此,如果醉酒成为免责、减责的理由,则不可避免存在有心人士故意让自己陷入“醉酒”状态去实施犯罪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具备相应刑事责任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应有充分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对醉酒行为后果也应有充分的预见性,因此,应当对自己的酒后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醉酒人员存在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吗?】
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存在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几类人群有:未成年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聋哑人、盲人、精神病人。注意:不包含醉酒人员。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捍卫者
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
渎对于任何辱警、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亮剑”
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供 稿 :武都区公安局刑侦大队  张韩东


┃文章来源:陇南武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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