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发布24则征地公告

民生   2024-11-26 16:21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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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王店镇东黑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黑山村地;南至东黑山村地;西至东黑山村地;北至东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黑山村地;南至东黑山村地;西至东黑山村地;北至东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黑山村地;南至东黑山村地;西至东黑山村地;北至东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黑山村地;南至东黑山村地;西至东黑山村地;北至东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开始,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02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王店镇西黑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西黑山村地;南至西黑山村地;西至西黑山村地;北至西黑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贺 
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0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王店镇北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街村地;南至北街村地;西至北街村地;北至北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街村地;南至北街村地;西至北街村地;北至北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街村地;南至北街村地;西至北街村地;北至北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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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12-869616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04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王店镇南孙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2公顷。
1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15公顷。
1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南孙各庄村地;南至南孙各庄村地;西至南孙各庄村地;北至南孙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大王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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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05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小赤鲁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32公顷。
1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
1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86公顷。
1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7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小赤鲁村地;南至小赤鲁村地;西至小赤鲁村地;北至小赤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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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26日
06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曲城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曲城村地;南至曲城村地;西至曲城村地;北至曲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2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曲城村地;南至曲城村地;西至曲城村地;北至曲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9公顷。
2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曲城村地;南至曲城村地;西至曲城村地;北至曲城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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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07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文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文村村地;南至文村村地;西至文村村地;北至文村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2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文村村地;南至文村村地;西至文村村地;北至文村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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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08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广门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广门营村地;南至广门营村地;西至广门营村地;北至广门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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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09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城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城北庄村地;南至城北庄村地;西至城北庄村地;北至城北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2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城北庄村地;南至城北庄村地;西至城北庄村地;北至城北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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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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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城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城北村地;南至城北村地;西至城北村地;北至城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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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1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东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东关村地;南至东关村地;西至东关村地;北至东关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22公顷。
3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东关村地;南至东关村地;西至东关村地;北至东关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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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2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石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石桥村地;南至石桥村地;西至石桥村地;北至石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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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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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遂城镇谢坊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谢坊营村地;南至谢坊营村地;西至谢坊营村地;北至谢坊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3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谢坊营村地;南至谢坊营村地;西至谢坊营村地;北至谢坊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3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谢坊营村地;南至谢坊营村地;西至谢坊营村地;北至谢坊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9公顷。
7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谢坊营村地;南至谢坊营村地;西至谢坊营村地;北至谢坊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遂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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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4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林村镇郎五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2公顷。
3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14公顷。
3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3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郎五庄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袁家坟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6公顷。
7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袁家坟村地;南至郎五庄村地;西至郎五庄村地;北至郎五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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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5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安肃镇中孤庄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4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中孤庄营村地;南至中孤庄营村地;西至中孤庄营村地;北至中孤庄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安肃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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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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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林村镇白塔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4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22公顷。
4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4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白塔铺村地;南至白塔铺村地;西至白塔铺村地;北至白塔铺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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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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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林村镇小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4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小庄村地;南至小庄村地;西至小庄村地;北至小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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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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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高林村镇站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5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站里村地;南至站里村地;西至站里村地;北至站里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站里村地;南至站里村地;西至站里村地;北至站里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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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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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西史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5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西史端村地;南至西史端村地;西至西史端村地;北至西史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9公顷。
5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西史端村地;南至西史端村地;西至西史端村地;北至西史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5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西史端村地;南至西史端村地;西至西史端村地;北至西史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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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20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东史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5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史端村地;南至东史端村地;西至东史端村地;北至东史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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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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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北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5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营村地;南至北营村地;西至北营村地;北至北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营村地;南至北营村地;西至北营村地;北至北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营村地;南至北营村地;西至北营村地;北至北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22公顷。
6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营村地;南至北营村地;西至北营村地;北至北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7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北营村地;南至北营村地;西至北营村地;北至北营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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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22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梁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63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梁庄村地;南至梁庄村地;西至梁庄村地;北至梁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4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梁庄村地;南至梁庄村地;西至梁庄村地;北至梁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5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梁庄村地;南至梁庄村地;西至梁庄村地;北至梁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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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2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史端镇陈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66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7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9公顷。
6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69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70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7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7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陈庄村地;南至陈庄村地;西至陈庄村地;北至陈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由东史端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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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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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用土地预公告

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5号地块拟转用你单位(四至:东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地;南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地;西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地;北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75号地块拟转用你单位(四至:东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地;南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地;西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地;北至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雄安干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541号),用于雄安干渠工程(徐水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6日后由高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你公司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予以支持配合。
自转用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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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来源: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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