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卫健委官网发布《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01 新一轮医疗反腐:聚焦药械采购
近日,江西卫健委官网发布《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文末附全文),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械购销合同时,应签署廉洁购销合同,列明不得实施商业贿赂行为,若实施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管理等条款。
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械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不良记录名单”的应用期限为2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到期自动消除,但2年内被发现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除外。
对一次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及其代理人,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购入该企业(代理人)列入名单的医用药品、设备、耗材产品(已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法依规终止合同)。
对五年内二次及以上列入名单的企业及其代理人,两年内不得购入其生产经营的所有医用药品、设备、耗材产品。紧急采购不受“不良记录名单”限制,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廉洁制度,严控商业贿赂风险,确保在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中保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信誉。
02 新一轮医疗反腐启动:药耗价格全链条倒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财政部、审计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十四部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版纠风文件强调,加强医药价格行为监督检查执法,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稳步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纠治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价格均衡透明;加强对价格异常波动药品耗材核查处置;落实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5月14日,国家审计署发布通知,点名医院医用耗材采购成为审计重点。全国新一轮医疗反腐展开,药品、耗材全链条倒查也将成为常态,继续朝着“一网打尽、不留死角”的方向推进。
医疗器械企业应重视全链条的合规管理,确保在采购、销售和定价环节都符合规范,防范法律和市场风险。
附:《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