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尖端产业出口竞争力
连续三年落后中国
韩国经济人协会日前对韩中两国尖端产业进出口相关核心数据进行分析,于28日发布结果称,韩国尖端产业出口竞争力从2022年起已被中国反超,甚至在研发费用方面也不敌中国,引发韩国可能在今后的竞争中持续落伍的担忧。
经济人协会对被视为出口竞争力指标的尖端产业贸易特色指数进行比较,今年前8个月韩国为25.6,中国为27.8。与10年前的2014年相比,中国尖端产业贸易特色指数上升16个点,韩国却下跌4.3个点。
韩国的尖端产业贸易特色指数2014年为29.9,远超中国(11.8),但从2022年起连续3年被中国反超。
经济人协会称,在电子机械和移动出行领域,韩国较2014年分别下降19.4和5.3,中国则大幅提高26.7和64,形成鲜明对比。
尤其是中国的移动出行和化学产业先后从2018年和2022年起转为净出口,正式在全球贸易市场中与韩国形成竞争格局。
对两国企业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韩国尖端产业的领军企业去年在研发上支出510.4亿美元,占销售收入比重为3.5%。中国企业在研发上的支出达2050.8亿美元,约为韩国的4倍,占销售收入比重为4.1%。从较2013年的研发费用增幅来看,韩国为5.7,中国则高达18.2%。
经济人协会称,韩国尖端产业若想在国际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应积极扩大投资规模。并对现行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从多方面进行支援。
根据现行《税收特例限制法》,国家战略技术相关研发及商业化设施投资可享受减税优惠,但这一政策将于今年底结束。由于尖端产业从前期投资到收益变现需要较长的时间,减税优惠政策的中断或将对企业的长期投资决策造成不利影响。
现行法律中对国家战略技术进行领域分类,并对各领域中判断为重要的技术进行罗列。但在技术瞬息万变催生新产业轮番登场的背景下,仅靠目前制定的七大领域很难及时应对。
经济人协会称有必要对人工智能(AI)、国防、原子能等纳入国家战略技术进行积极研究。
此外,现行法律在指定国家战略技术时,通常列出满足被指定的详细条件。但根据目前的“正面标准”,无论技术的创新程度有多高,如果无法满足标准就不能享受减税优惠。对此经济人协会称,应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高法律的灵活性,更好服务于技术创新。
现行减税制度中,如果企业亏损无力缴税则无法获得优惠政策,但在今后10年内若扭亏为盈可以结转方式享受政策优惠。但由于尖端产业竞争激烈,很难在短期内产生稳定利润,因此在现行制度下支援政策实效性可能受限。经济人协会建议引进直接返还制度或延长结转扣税期限。
经济人协会经济产业本部长李相昊称,韩国企业由于体量相对较小,在尖端产业领域与中国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下风。政府应在放宽减税门槛的同时,研究出台包括构筑基建、支援投资等一揽子政策的方案,为企业发展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