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新政解读

时事   2024-11-04 16:45   辽宁  

为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共享,日前,我市出台相关政策。


11月4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朱骐,筹资处处长薛涛,个人住房贷款处副处长李胜林介绍相关情况。


惠民新政
先后五次密集出台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新闻发言人 朱骐

今年以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围绕人才振兴战略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范围,持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助力百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截至今年9月末

◆ 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提取和个人贷款发放总额分别为3340.98亿元、2464.59亿元、1783.67亿元,均位列全省前列;


◆ 累计将8.55万个单位、227.05万名职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为广大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提供资金支持;


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2.66亿元用于我市住房保障事业。


为了让广大职工群众尽早享受到新政利好,市公积金中心以“好事快办、好事办好”为原则,抢前抓早、加压提速,先后五次密集出台惠民新政。

关于阶段性调整

个人住房公积金

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该政策自2024年11月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说明

本次统一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市本级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和区市县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统一上调至单人60万元、双人100万元,购房所在区域不影响最高贷款额度。

关于支持缴存人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


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提取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其他相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不变。


政策说明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作为我市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年初即备受关注。缴存人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低首付,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效减轻购房资金压力。

关于支持软件人才

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主要内容

符合条件的我市软件人才在本市范围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的限制。


在本市范围内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最高提取额(21600元)限制。


政策说明

我市拥有多年的软件产业发展经验,并且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软件人才是软件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人才的集聚和成长对于我市软件产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市公积金中心从做好人才引育服务着手,优化研究配套支持政策,吸引更多软件人才来连留连,为城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

相关政策


主要内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修订《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其中多项调整为缴存人带来政策利好。


◆ 取消住房消费行为发生时间对提取金额的限制,在不超过实际住房消费金额情况下,可以提取职工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加强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提取支持。


◆ 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有效缓解职工家庭购房前期资金压力。


◆ 放宽提取时间间隔限制,解决因每月代扣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间隔不满12个月,导致其他购房情况无法提取的情况。


◆ 减免部分提取要件,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要件中的还款明细,取消退休提取要件中的养老金发放证明等。


◆ 优化提取业务审核模式,办理提取销户业务不再限制办理机构,缴存职工可到任一办事处(营业网点)或指定的办理渠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说明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自2018年5月施行以来,对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二十大以来,为了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市公积金中心持续优化和调整提取政策。


此次修订工作,整合梳理了近年来实施的各单项政策,便于职工群众清晰了解,放开多项限制条件,让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向着业务办理规范化、群众办事便捷化、数字赋能高效化方向发展。


伴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不断完善优化,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网站、新媒体等渠道持续进行解读说明。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可关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或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



全市
不再根据区域设置
差异化最高贷款额度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住房贷款处副处长 李胜林

此次发布的阶段性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新政,不再根据区域设置差异化最高贷款额度,并可惠及之前出台的利好政策。


比如,多子女家庭仍可享受在当期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政策,双人最高可贷120万元。


经认定的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含软件人才)、毕业未满五年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双人最高可贷120万元。


博士生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双人最高可贷200万元。


经认定的我市各类高层次人才,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尖端人才家庭双人最高可贷500万元。


可贷额度以每名缴存职工的具体情况计算为准。



支持人才稳业安居
量身定制支持举措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筹资处处长 薛涛

今年市公积金中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育留用的工作部署,聚焦住房消费重点人群,量身定制支持举措,助力人才留连拴心,为城市长远发展蓄力赋能。


“保底”上下功夫

出台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对35岁以下青年人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保底30万元贷款额度支持;对租住房屋的青年人,支持按实际租金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最高提取限额和提取频次限制。


今年1—9月,支持1.3万余名青年人贷款及提取住房公积金1.97亿元。

“支持”上作文章

于全国创新实施在读博士生自愿缴存政策,结合市情对软件人才贷款政策进行优化,对高校毕业生、博士生、软件人才、高层次人才等7类人才群体给予提高贷款额度支持。


今年1—9月,共发放各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2445笔、金额16.84亿元。


“引留”上见效果

丰富完善各项服务举措,利用商业银行共享数据,在全国首创银行端还款“直取”住房公积金,解决提前偿还商业贷款职工“先还后取”问题;在全省率先实现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全减免,线上提取业务量占比达到96%,大大提升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加大异地贷款政策宣传,牵头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今年1—9月,发放异地贷款5.48亿元,支持1047户外省市缴存人家庭在连购房10.33万平方米,房屋交易价值合计13.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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