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在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学生,激励全校学生积极向上、追求卓越,根据《西安欧亚学院学风建设方案(2022—2025)》相关要求及年度学生评优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学习标兵”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化传媒学院
2021、2022、2023级统招学生
二、评选范围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并执行大学生行为规范。
(二)道德品质优良,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热心助人、积极为集体做贡献,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公信度,并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民主评议结果优良。
(四)在 2023-2024 学年中,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专业排名位于年级前三名,且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五)在学术论文、学科竞赛或实习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发表过相关研究成果者优先。
(六)每专业仅评选 1 人。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报(10月23日-10月27日):
开展评选工作宣传,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分院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和成绩证明,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二)分院审核公示(10月28日-11月10日):
分院评选领导小组核查初审学生条件的符合度及材料的真实性,核查通过后,按照不低于 15 人组建民主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初审结果在分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三)校级审批公示(11月11日-11月20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分院提交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 5 天。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校级学习标兵”荣誉称号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奖金(2000元)。
五、申报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书(按照模板撰写后电子版打印);
(二)西安欧亚学院“校级学习标兵”申报表(电子版填写后再打印至一页);
(三)2023-2024学年期间所获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2023-2024学年期间发表的论文、参与课题、实习实践证明等复印件。
六、说明
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内不可同时评选为"校级学习标兵"与"分院级学习标兵"。
所有材料的时间范围需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材料接收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00前。
材料接收地点:南区教学楼A-409各辅导员处。
供稿丨文传学生事务中心
编辑丨文传新媒体运营中心
部门丨文传学生事务中心
[关于文传·学习支持中心]
文化传媒学院学习支持中心(Learn Support Center,School of Culture and Media)基于“新三中心”学习理念,依托学情调研和学习支持体系,整合分院学习资源,为学生建构学习成长立体化情境,共创文传学习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