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我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杨伟律师受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邀请,作“新《公司法》制度创新重点及实务运用解读”专题培训。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各子公司领导、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
杨伟律师首先介绍了新《公司法》中体现的鼓励投资、强化保护债权人和中小股东、体现公司自治与政府管制等修订特点,对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权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紧接着详细讲解了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影响,从立法确立党组织在国家出资公司的地位、“三会一层”职权配置调整、以及对国企股权投资的影响三个方面逐一解读。最后,杨伟律师结合服务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了解的实际情况,解读新《公司法》规定的董监高义务、责任和履职要点,以及《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董监高人员的规定,重点讲解了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及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义务。
培训结束后,现场参训的领导与杨伟律师进行了交流,并对杨伟律师培训内容的专业性、实用性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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