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全国各地离婚案件,代理离婚、遗产继承、分家析产……咨询与委托热线 :黑龙江:0451-82370011︾ 引导语:让我们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冷静期,不是冷漠逃避,而是真诚沟通,理性思考,最终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道路。
1. 申请阶段: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应首先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同时提供必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 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材料无误,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3.
冷静期阶段: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并发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进入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若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遗失需书面说明)到原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4.
审查阶段: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双方仍坚持离婚,应在期满后的三十天内(若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5. 登记(发证)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双方满足所有条件后,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进行登记,并颁发离婚证。1. 合法性:双方必须为合法夫妻,且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共同意愿: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都愿意离婚,这是进行协议离婚的前提。3. 妥善处理: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必须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有明确的、妥善的处理方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结 语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给予每对夫妻的一次缓冲与反思的机会。它提醒我们,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同时,也赋予了我们重新选择生活的勇气。到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或是引导双方以更加成熟的态度面对分离。
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随时私信或留言联系我们。
总所: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451-82370011 0451-82058901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192号
分所:黑龙江佳旭(珠海)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756-5510011 0756-5520011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中路2号
分所:黑龙江佳旭(广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20-85630011 020-8562001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3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