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多维路径

政务   2024-11-26 11:46   内蒙古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历经漫长的发展,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构建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铸就了中华民族超强的内聚力和发展动力,实现了从历史到现实的延展与转向。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多个维度形成合力,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注入强大且持久的发展动能。

夯实政治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强有力的领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逐渐聚合成为一个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不断走向现代化的复合共同体,展现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新征程上,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系统性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反复比较,依据国情、顺应民意作出的正确选择,是我们党的伟大创举,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一方面,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机构改革,将民族工作纳入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治理体制;建立决策咨询、社会听证、民主监督等制度;打造服务精准、管理高效的民族工作数字化平台,运用大数据为民族事务治理提供科技支撑。另一方面,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支撑体系建设、民生改善项目工程等领域给予扶持,通过更加精准有力的政策措施,缩小区域间、民族间发展差距,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与时俱进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及时体现新时代民族理论的新发展、民族关系的新变化、民族工作的新要求。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贯穿到民族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提高运用法律维护各族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能力。将执法部门、窗口行业、网络媒体作为民族工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监督重点。关注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将问题化解在基层,确保民族工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效果。

奠定物质基础

经济发展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支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需要精神层面的动力聚合,也需要经济基础提供动力驱动。要在各民族之间、各区域之间、各主体之间构建协同共生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物质保证。

以创新为动力,建设和完善具有地域特色的经济体系。充分发挥民族地区在生态、文化、旅游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创新促进信息化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城镇化内涵,促进生产要素在农村与城镇之间双向流动、有机整合,形成以特色产业为支撑,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同推进的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

以协作为契机,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是党中央着眼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作出的重大决策。要积极探索东西部飞地经济合作新模式,推动东部地区企业、资源、研发与西部地区资源、产品、制造之间深度协作,建立多层次、多类型合作关系。加强在产业布局、工业用地、清洁能源开发、碳汇配额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引领带动东部协作省市与对口支援企业在民族地区进行产业布局,推动产业从集聚向集群转变,将外部力量支持与内生动力培育有机融合,共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优势。

以利益共享为目标,构建多主体协同发展创新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生产体系,推动形成企地战略合作、金融赋能等创新合作模式。建构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支持和信任关系网络,增强各族群众归属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强化思想基础

中华文化是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集大成。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要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构建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中国国家形象表达体系,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文化符号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演变、传承所沉淀形成的,包括国旗、国徽、国歌、天安门等政治类符号,长城、故宫、布达拉宫等历史文化类符号,黄河、长江、珠穆朗玛峰等地理景观类符号,红船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美援朝精神等精神谱系类符号,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深厚的群众基础。要注重对中华文化符号的挖掘、保护和使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拓宽传播渠道,增强中华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坚定文化自信。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对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系统性解读和阐释,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一方面,要坚持有鉴别地对待、有扬弃地继承,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依托载体和传播渠道;另一方面,要按照新时代的新特征新要求,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衔接融通。借助新媒体平台、新技术手段,丰富中华文明的呈现方式与传播途径,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运用科技手段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化表达,凝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精神力量。  

巩固社会基础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促“三交”的重要抓手。要从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入手,优化治理模式和治理格局,为促“三交”创造有利场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优化空间共聚条件。对各民族共同生活的场域进行合理规划,构建具有人文意蕴、增进价值认同的共同活动的空间场所。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系统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均衡配置。构建主流文化引领的宣传空间,加强党的理论政策宣传,推动各族群众由空间居住上的融合嵌入上升为心理嵌入,持续提升各族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提升社会共治能力。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制定建设规划。强化多部门横向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合作协议、建设大数据管理体系等形式,协同推进民族事务治理。强化社会组织培养,充分整合社区资源,依托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建立由各族居民共同主导的“议事协商—资金筹集—项目申报—政府补助—项目实施—项目评价”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引导各族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以志愿活动、公益服务为纽带,吸收各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在实践过程中增进对彼此的理解,提升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行动自觉。


来源 / 中国民族报

编辑(一审) / 杜   宪
审核(二审) / 季   敏
终审(三审) / 李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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