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增加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的通知》指出,家电以旧换新增加15个品类,补贴标准为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
《通知》明确,新增品类包括取暖器、电饭煲、电压力锅、空气炸锅、空气净化器、微波炉、料理机(含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按摩椅(含按摩器)、吸尘器、衣物熨烫机、打印机、茶吧机、电磁炉、咖啡机、擦玻璃机器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扩充符合新增品类销售主体数量,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扩大政策覆盖面,对报名的销售主体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应入尽入,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和消费者。销售主体品牌授权或资质证明不作为销售主体参与活动的强制条件,品牌授权或资质证明不需要向服务平台反馈,仅作为各地选取销售主体的参考。同时,各市要采取先行预拨部分补贴资金方式,实行滚动清算,加快资金清算频次,为企业纾困解难,切实减轻企业垫资压力,畅通消费品以旧换新渠道,确保国家政策高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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