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某酒店因台风水浸停车库,顾客车辆受损,被告上法庭!

楼市   2024-11-14 17:43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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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当台风来临时,无可避免地会对生活生产带来诸多影响,甚至造成财产损失。若台风导致酒店停车场中的车辆受损,酒店应否承担责任?一起看看高州法院审理的这个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贺某于2023年10月19日入住被告高州某酒店,并将小轿车停放在酒店地下车库。当晚,台风“三巴”登陆,高州市区有强降雨,河水倒灌进入酒店地下车库,导致水位上升。酒店工作人员通知贺某地下车库水位上升并告知其及时将小轿车驶离地下车库。贺某接到通知后于2023年10月20日凌晨4点来到地下车库,检查车辆状况并启动车辆,随即车辆熄火。原告未能及时将小轿车驶离酒店地下车库,导致车辆被积水淹没。

事故发生后,被告免去了原告的住宿费,原告乘坐大巴从高州至东莞支出交通费200元。原告请求酒 店赔偿车辆损失89600元和处理汽车受损事宜支出的费用2000元,酒店拒不赔偿,以致引起双方纠纷。

      评估机构对小轿车被水淹没事故中的损失进行鉴定评估,鉴定意见评估小轿车推定全损,小轿车的损失价值为45584元。原告为此支付鉴定费5000元。
判决结果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入住被告酒店,双方之间形成了旅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原告入住期间享有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被告对原告的人身财产有安全保障的义务。造成原告车辆受损的主要原因是台风影响,河水倒灌,导致车辆被水浸损坏,属于大自然的不可抗力。从现有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证明贺某及酒店对涉案车辆受损存在故意行为。

评估机构对涉案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该鉴定评估程序合法,结论符合实际,涉案车辆损失价值为45584元应予认定。但双方在台风到来前没有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双方也未能及时将涉案车辆移出涉水区域,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双方对涉案车辆的损失均存在一定的过错,酌情认定双方均对涉案车辆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被告应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用22792元和交通费100元;鉴定费50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2500元。

法官提醒
酒店作为旅店合同的服务提供方,在应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当进行积极预警,做出合理的预测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如对地下车库抽水系统及时检修维护、在地下车库附近存储必备的防洪物资、减少或防止车辆入库、及时通知客户挪车等,对于恶劣极端天气造成的影响,尽最大努力降低或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而作为车主,也应有财产保护意识,比如关注天气预报,购买相应保险、及时转移车辆等,避免损失扩大。(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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