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海北州广大高龄老年人朋友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1-29 12:04   青海  

全州广大老年朋友:

为保障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让应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都能得到相应福利,现开展高龄补贴查漏补缺工作。

若您家中有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但尚未申请高龄补贴,或者之前申请存在信息不准确等情况,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携带老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乡(镇)民政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一、补贴标准

1.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110元/月;
2.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120元/月;
3.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140元/月;
4.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180元/月。

二、申请流程

线下申请:高龄补贴申请以户籍信息为基础,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户籍地所属乡(镇)民政办事窗口提出申请,乡(镇)民政窗口初审,由县民政局审批后开始发放。

三、所需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高龄补贴登记审批表。

注:
1.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等,造成高龄补贴申请延误的,提交申请之前的补贴不予以补发。

2.享受高龄补贴待遇的老年人在省内跨县(市)级行政区域户籍迁移的,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30日内主动通过线下办事窗口办理变更申请。

3.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户籍迁出青海省或死亡的,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主动到线下办事窗口办理注销手续,退出高龄补贴发放系统。

4.享受高龄补贴死亡人员,由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当月内进行死亡注销,并将死亡证明复印件交至乡(镇)民政干事及县民政局养老办,如未按时上交的,县民政局将予以追缴相关资金。

海北州民政局
2024年11月28日

监制贾   平     任编辑刘   东

校对:冯昱骅    信息来源:海北州民政局、海北祁连山报公众号

投稿邮箱:hbzrmzf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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