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是五莲县高泽街道的一位村民,话说上世纪60年代的一天,老何赶洪凝集,天晌了,他走到县城解放路供销大厦附近时,被地处附近的第一饭店飘出的饭菜香气所吸引,信步走了进去。
他看到大厅里按着一张张饭桌,一桌坐八个人,凑足后,饭店服务员便开始上饭,吃的饭是一大碗猪肉烩大饼。
老何询问一位顾客:“要收多少钱?”
“两毛,不过还要收张粮票!”
老何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衣服口袋,恰巧衣袋里有两毛钱,衣袋里还有一张饭票——到村里吃食堂用的。
于是,心里有底的他,把目光投向一张张饭桌,发现有一张饭桌坐了七个人,还差一位,他便赶紧过去坐下。
服务员发现这桌的人齐了,便很快端过来了冒着热气的八碗猪肉烩大饼。
好久没有吃上顿肉和饱饭的老何,胃口大开,端起饭碗,还没顾得上品尝一下味道,这些猪肉和大饼就进了老何的肚子内。
不多时,服务员过来收取饭钱和粮票了,每人除了要交两毛钱外,还要再交二两粮票。
轮到老何了,老何毫不犹豫地交上了两毛钱,接着将村里印制的吃食堂的一张饭票递给了服务员。
“同志,我们收的是粮票,不是你们村吃食堂的票!”
从没有见过粮票为何物的老何顿时着急起来:“这不就是粮票吗?没有这张票怎么吃食堂?”
“同志,不是这样的,我们收的是国家或者省里印制的粮票,你看是这样的!”服务员说着,拿出一张刚才收的粮票让他看。
“我没有这个!”
“那怎么办?”
“反正我身上没有一分钱了,总不能把吃进去的饭再吐出来吧?!”
服务员考虑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说:“唉,既然是这样,那我给你垫付这二两粮票吧!”
又过了几个月,老何又赶高泽集,他身上只有五分钱,赶集只是赶闲集,就是图个滑溜眼蛋子,东瞅瞅、西看看,玩耍而已。
晌午时,他经过高泽供销社饭店,禁不住被饭店里飘出来的鱼香所吸引,信步走了进去。
老何发现,饭店里正在卖刚刚用花生油炸出来的小黄花鱼,看见这些炸鱼,老何的腿便迈不开了,真想立即吃几条。
可老何一摸衣袋,口袋里只剩下了五分钱!
“来,称五分钱的炸鱼!”
“五分钱?没法卖,称不着!”
“怎么称不着?”
“钱太少了,就是称不着!”
“怎么称不着?称不了一条鱼,难道就称不了半条?称不了半条,还称不了一个鱼头?称不了一个鱼头,难道还买不到一片鱼鳞?!”
老何和饭店的工作人员你一言、我一语,激烈地争吵起来。
这时,饭店里进来了几个穿着整洁、前来吃饭的人,一位干部模样的人上前说:“都别吵了,你们这是为什么事吵啊?我来处理!”
老何说:“我买五分钱的鱼,他不卖给我,我说难道买不到一片鱼鳞?!”
“五分钱,真的没法卖啊!”饭店里的人说。
“你给称上一条,你收他五分钱,不足的部分我拿!”这位干部模样的人对饭店里的人说。
很快,饭店里的工作人员就称好了一条鱼,递给了老何,顺便接过了老何的五分钱,接着对干部模样的人说:“这条鱼是八分!”
“好,好!”干部模样的人将三分钱递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