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
规范机动车检测单位收费行为的提醒函
全市各机动车检测经营单位:
为维护机动车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规范机动车检测行业收费行为,现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各机动车检测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检测成本、市场供求等,合理制定机动车检测收费价格。
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各机动车检测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更新,收费公示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服务,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者捆绑销售。
三、各机动车检测单位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采取相互串通等方式,操纵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机动车检测收费过高上涨;
(三)采取误导性收费标示、虚假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机动车检测;
(四)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
(五)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收费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
(六)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机动车检测收费市场,侵害其他机动车检测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大指导力度,发挥好政策宣传、沟通协作、指导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本提醒函发布之日起,请各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机动车检测单位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东港区市场监管局:0633-7996315
岚山区市场监管局:0633-2618601
莒县市场监管局:0633-6206000
五莲县市场监管局:0633-5231887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633-8397339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0633-8815315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局:0633-8316926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0633-8786787
来源:日照市场监管
编辑:匡海齐 校对:牟慧君
责编:杨洋 终审:于坤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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