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声明
学校近期接到部分学生及家长反映,有机构和个人以南通大学名义组织针对我校的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培训,或通过承诺“初审保过”“保证录取”等方式向考生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对此,我校严正声明:
1.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也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2.任何以承诺“初审保过”“保证录取”“有内部通道”等方式收取费用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已遭受财产损失的家长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如实举报。
3.我校本科招生相关政策会通过学校官网、官微及时发布,请考生和家长以我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南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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