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
正阳县常住人员,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报名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内常住地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近期彩色1寸照片到市民中心21号窗口现场报名。
(二)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正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
四、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396—235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