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老头乐”这下子乐不起来了……

民生   2024-12-05 11:22   江苏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因其驾驶门槛低、经济实惠等特点,长期以来受到一些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青睐,所以被形象地称为“老头乐”。但由于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车辆安全性能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严峻。按照有关规定,电动车销售门店严禁销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可仍有商家我行我素。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起案例,警方从查获的非标电动车开展源头整治。

市民驾驶“老头乐”上路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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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门店被查



近日,江都公安交警部门在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获了一辆违规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四轮车。该车车厢为封闭式,驾驶人告诉民警:“主要是刮风下雨接送孩子需要,前段时间刚购买的。”民警询问后得知,车主于10月4日花费6000元购买了这辆电动四轮车,购车的地点是江都区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

民警告知驾驶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上牌条件,这类车主要包括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低速代步车等。

“这类车俗称‘老头乐’,大部分都是非标电动车,这种车无法申领牌照,车主大都无证驾驶,这类车是禁止上路行驶的。”民警向驾驶人明理释法。

电动车销售门店售卖非标车的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公安交警部门随即联合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门联合执法,责令商家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其间,江都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及时介入,与商家进行了沟通。门店老板承认:“我们的确出售了这辆电动四轮车,也没有向消费者明确说明车辆属性。”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在今年的9月1日后,省内城市的所有电动车销售门店都不得出售非标电动车。随后,在公安交警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引导下,该店铺回收了这辆非标电动四轮车,并将大部分购车款退还给车主。



非标车上路行驶隐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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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现可举报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看似方便,其实安全隐患很大。公安交警部门介绍,第一,这些车安全配置低,有些车辆甚至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第二,电池质量差,部分电动车厂家为赚取非法利润,降低成本,配件偷工减料,均采用劣质低价产品,特别是劣质的充电器和劣质的电池极易自燃,极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第三,这些非标车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驾驶者大都没有经过驾驶技术培训,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出现强行转弯、强超强会、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因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财的损失得不到赔偿,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警方表示,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严禁商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避免各种非标电动车流入市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隐患多、危害大

要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购买非标车辆

谨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

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置于险境

市民一旦发现商家

违规销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可拨打110举报

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来源:扬州日报

编辑: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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