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盐湖区政府办公室获悉,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盐湖区制订出台《盐湖区2024—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实施方案》,决定于2024—2025年取暖季对全区使用“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进一步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率,解决“煤改电”“煤改气”用户“改而不用、改多用少”的问题,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
《方案》明确,
◇ 盐湖区2024—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范围为全区2017年以来“煤改电”“煤改气”居民用户126086户。其中,“煤改电”100186户,“煤改气”25900户。
◇ 另外,符合条件的“煤改电”“煤改气”自行改造用户可享受电价、气价优惠补贴;农村“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企业享受电价优惠补贴。
《方案》明确,
盐湖区2024—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标准为:
◇ “煤改电”居民用户在每月享受2600千瓦时、0.2862元/千瓦时优惠电价的基础上,再补贴0.1元/千瓦时,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可享受补贴1040元;
◇ “煤改气”居民用户在每月享受300立方米、2.72元/立方米优惠气价基础上,再补贴1元/立方米,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可享受补贴1200元;
◇ 对已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改造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采暖季结束后,每户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方案》明确,
◇ 盐湖区2024—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将采取居民用户先购电、购气使用,待取暖季结束后按居民实际使用量由各乡镇(街道)以“一卡通”形式发放。
◇ 补贴运行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共计4个月。
《方案》明确,
盐湖区2024—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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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运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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